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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童寄居醫院兩年半 無處可去
辛酸
每次分別都會哭上一場
和木木相處的時間,每次都是短暫的。很快,木木會叫媽媽了,只要鄧瑛的身影在病房那頭一出現,木木立即邊喊媽媽邊搖著小手。她會摟著媽媽,說:“我很想你”。還會告訴媽媽,醫院里來了新的小朋友。每當鄧瑛問“寶寶最近有沒有很聽話”,木木都會點點頭,然后告訴媽媽,最近剛學會的東西。
木木生活的空間實在太有限,有時候,在征得醫護人員的同意下,鄧瑛會帶著木木去醫院的小花園走走。“每當離開住院部,木木都會開心壞了,問這問那。”雖然沒有親眼見過鄧瑛的丈夫郭先生和兒子虎虎,但是木木還是親切地稱呼他們為“爸爸”和“哥哥”。
木木經常會通過視頻撒嬌:“爸爸,我很想你!”“爸爸,我想回家。”女兒的一番話,郭爸爸的眼淚都差點掉了下來。
事實上,郭爸爸很想來醫院看望小木木,但由于害怕分別,遲遲沒有付諸行動。
郭爸爸的“恐懼”常常困擾著鄧瑛,鄧瑛每個月都會來醫院看望木木,只要工作不忙,她就帶著虎虎親自為妹妹挑選玩具和食物來到兒童醫院。但是相處的時間總是短暫的,每次分開的時候,小木木總會死死抱著鄧瑛的頭不肯放開。
每當這個時候,鄧瑛也止不住淚流滿面,“真想馬上把孩子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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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領養只盼你有個家
如今,離第一次見到木木已經過去了一年多,木木仍然沒有能順利離開醫院,成為鄧瑛家庭中的一員。
作為律師,鄧瑛明白,因為不符合收養法的相關條例,她不能就這樣將木木帶回家。于是,她開始奔波于公安機關、民政局、婦兒委、福利院、收養中心,希望能找到一個解決方案。
讓人欣慰的是,鄧瑛在今年終于看到了希望,2014年3月1日起實施的根據2013年12月27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修訂通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民政部門應當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通過設立兒童福利機構、委托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收留撫養,這也意味著,以后類似木木這樣滯留在醫院的困境兒童問題將有望可以得到解決。
“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及地方性行政法規等規定,即使木木進了兒童福利機構,領養她依然需要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符合領養條件的人需要排隊等候,將來未必我就能夠領養得到她,但是不管將來她是誰的女兒,她起碼有個家了。”
鄧瑛說,她現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孩子有個家。
編輯: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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