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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4類社會組織可直接登記
本報訊(記者顧磊)山西省民政廳于6月23日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自7月1日起,該省4類社會組織可直接登記。
該“辦法”所稱的4類社會組織是指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是指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法人單位自愿組成,在國民經濟各領域內從事行業自律、行業服務、行業培訓等活動的社會團體;科技類社會組織是指以促進科技發展和進步為目的,專門從事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傳播與普及、咨詢與服務、成果轉讓與評估等業務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是指為特定公益目的設立的,為社會公眾和社會發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會服務,具有保障性、非營利性、志愿性特點的基金會、公益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公益性社會團體;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是指面向社區,為滿足城鄉社區居民需求、促進社區和諧發展,以開展社區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組織。
成立4類社會組織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提交登記申請材料,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需要征詢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意見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出具征詢函。取消社會團體籌備審批環節。4類社會組織中涉及政治、法律、宗教、外事的,仍實行雙重管理。
據該“辦法”規定,實施4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后,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登記、年檢、評估等日常管理職能,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執法監察,依法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在法律法規范圍內履行相應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責。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山西 社會組織 直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