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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匯錯賬號18萬元對方愿還 法院稱不可以
律師說法
明明是自己的錢,卻要拿去給別人還債
法院這樣認定,是否有道理?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 陳松濤:
法院這樣做,是對的。
就如法官所說,錢不是特定物,一旦到了誰的賬戶,就無法區分開來,就成了俞某的財產。
這和物品不一樣,比如一套機器設備,送貨的送錯了倉庫,結果這個倉庫恰好也被法院查封。但設備能區分,能證明原來的所有權,只要法院審查后確定不屬于債務人,就能還給原來的主人。但錢就不一樣了,一旦進了賬戶就混在了一起。
法院處理時會很謹慎。打個比方,需要確認這錢是真的打錯了,還是假的打錯了。如果有人打了筆錢到已被法院凍結的賬戶上,債務人和匯錢方串通,一起去跟法院說匯錯了,要求取出來,法官要怎么辨別真假呢?
現在這個案子,也不能排除這個可能。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如果是一般債務的話,誰先訴求查封凍結財產,法院便先執行誰的案子。除非債權人有抵押權,可以優先受償。或者在企業破產的案件中,工資、稅款等要優先受償。
如果俞某之前這個30萬的債務糾紛的案子還沒判決,或者判決還未生效、法院還未執行,小杜可以申請參與分配,說不定能分到一小半。
在現實生活中,轉賬錯誤并不太多。無論是網銀還是支付寶,都要求填寫對方的姓名和卡號,姓名和卡號不符,錢就會退回來,一般人都不太會搞錯。不過,如果是通過網銀等交易的,就有交易記錄,不必再輸一遍賬號、姓名,過于粗心大意的話,確實有轉錯的可能。
我之前接過一個案子,也是網銀轉賬,因為兩個人的名字相同,300多萬元匯進了錯誤的賬號。
所以啊,越方便的東西,越容易犯錯,尤其是涉及到錢,大家一定要多長個心眼。
編輯:曾珂
關鍵詞:男子匯錯18萬元 男子匯錯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