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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殿霞遺產協議女兒35歲后才可動用千萬遺產
鄭欣宜(資料圖)
據香港媒體報道,2008年肥姐沈殿霞離世,外界以為鄭欣宜火速接收母親6千萬遺產。不過事實原來并非如此。有消息稱肥姐臨終前與欣宜達成協議,找律師立下遺囑,規定欣宜要35歲后才可動用遺產,之前她每月只能從基金中提取約2萬元的生活費。肥姐此舉是怕女兒年幼,不懂理財,更重要是希望女兒做個有用的人。
痛失母愛的欣宜,坦言幾年間除了面對孤單外,也漸漸學習理財。不過甚有骨氣的她,就算最困難的時候也未想過求助父親。她憶述:“賬戶里曾經只有26塊錢。”
因為工作經常外出的鄭少秋,與三個女兒聚少離多,對女兒的教育力不從心。近日小女兒鄭詠恩被拍下平安夜和兩名男子勾搭,秋官十分頭疼,所幸大女欣宜非常懂事。
入行數年的欣宜,自從簽了蕭定一之后,工作量比以前多了,收入穩定了。早前更首次為王賢志代理的產品拍電視廣告,賺得三十萬,是入行以來最高的酬勞。欣宜說會儲存起來用來置業,不會亂花。
外界一直以為欣宜已接收肥姐六千萬遺產,成為小富婆,但事實并非如此。“當年肥姐約欣宜同律師見面,在律師見證下,肥姐同欣宜講,若媽咪將來有什么事,所有遺產要待她三十五歲才可動用。肥姐說擔心欣宜會亂花錢,當時便囑咐欣宜,要她做個有用的人,要她工作,不可以懶。欣宜聽到媽咪這樣講,都忍不住一邊喊一邊叫媽咪放心,還說會照顧自己,不會亂花錢。所以欣宜每個月只可以從遺產基金提取二萬塊幫補生活。”知情者說。
欣宜現時的寓所是肥姐送給她最后的禮物,雖然不用供樓,但兩萬元生活費當然不能大花,所以肥姐離世后,欣宜就辭去司機及傭人削減開支。不過,她說多年來的生活習慣難以一時作出改變:“以前不知道每天喝一杯咖啡原來是好奢侈的一件事,加上我學了媽咪,和朋友出去食飯慣性埋單,好‘豪’;幫朋友給了錢,試過心軟又不去追數,所以起初真是不夠錢用,這樣生活維持了一年。”問到月尾沒有錢怎么辦,她說:“不逛街啊,而且我又不介意吃隔夜飯。”
編輯:曾珂
關鍵詞:沈殿霞遺產協議 沈殿霞遺產 肥姐沈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