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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二審開庭 辯方質(zhì)疑死因 稱被害者死于肝病巧發(fā)
“有專門知識的證人”出庭
昨天庭審,林森浩辯護人申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法醫(yī)胡志強到庭。據(jù)林森浩的辯護人稱,胡志強從事法醫(yī)鑒定工作30余年,曾在公安系統(tǒng)和檢察系統(tǒng)工作多年,并在“湖南黃靜死亡案”“黑龍江代義死亡案”“吉林張慶死亡案”“北京常林鋒涉嫌殺妻焚尸案”等全國重大要案中擔任鑒定或論證專家。胡志強是北京司法鑒定業(yè)協(xié)會法醫(yī)病理專業(yè)組委員、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司法鑒定人,其作為有專門知識的證人出庭。
曾代理過中國電子報社副總編輯常林鋒妻子死亡案件的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刑事部主任趙運恒,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時他的代理人被檢方指控稱掐死妻子后焚尸,一審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聘請胡志強擔任法醫(yī)后,案情出現(xiàn)了轉(zhuǎn)折。今年3月20日,一中院判決常林鋒無罪,并當庭釋放。
“胡志強的法醫(yī)鑒定對此案的改判起到了至關(guān)重要的作用。”趙運恒說。
□辯論
“我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而且我要澄清一個事實,我在投毒后對水進行了稀釋。”復旦投毒案二審庭審以被告人林森浩的變供開始。一審中沉默少語的林森浩,在二審更換了辯護律師,庭審中也更加主動。庭審持續(xù)了一天,控辯雙方圍繞四個焦點問題展開法庭辯論。
焦點一是故意殺人還是好奇整人
庭上,林森浩接受其辯護律師及檢方詢問。他供述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林森浩稱,3月30日晚他聽黃洋說要在愚人節(jié)整人,“這個想法就一閃而過。”林森浩交代,自己這么做,就是好奇黃洋遇到這種事怎么辦。林森浩稱,自己和黃洋沒吵過架、打過仗,也不妒忌黃洋。所以,不存在一審判決中說的對黃洋不滿,決定投毒黃洋。
針對公訴人指控自己在2013年3月下旬便在網(wǎng)上查詢二甲基亞硝胺的指控,林森浩稱那時查閱是為了補充論文。而針對自己曾觀看牯嶺街殺人事件的電影,并發(fā)帖稱就不怕死等之類的話,林森浩稱那是在對面宿舍看的,跟投毒案沒有關(guān)系。
焦點二喝一口能否致黃洋死亡
針對黃洋被毒死的指控,林森浩辯護律師稱,二甲基亞硝胺劑量投進飲水機去多少、黃洋喝了多少、又吐出多少,該問題沒有查清楚。
法庭當庭播放了林森浩模擬投毒的一段視頻。該視頻顯示,林森浩雙手捧起飲水機水桶,他用左手將飲水機水桶斜倚在左側(cè)墻上,然后將小棕瓶內(nèi)的二甲基亞硝胺倒進飲水機凹槽。放好水桶后,林森浩還俯身聞了聞飲水機開關(guān),然后用水杯又將清水沖進凹槽。
林森浩稱模擬投毒的錄像是根據(jù)偵查筆錄模擬的,是有問題的,實際上飲水機里的水量要大于實驗中飲水機里的水量1100毫升。
林森浩稱,棕色小瓶裝的二甲基亞硝胺是在2011年3月3日買的,100毫升裝,其拿到時,瓶內(nèi)剩下的約有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所以其認為只有30毫升,而不是指控投入的75毫升或50毫升。
編輯:于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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