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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所所長酒后拉閘數千名用戶斷電 相關責任人已受處分
據新華社電 河南省鶴壁市淇縣一名供電所所長酒后撒潑,擅自拉閘停電,導致全縣數千名用戶無電可用。目前,鶴壁供電公司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根據通報,11月2日,鶴壁市淇縣供電公司朝歌供電所所長楊樹森、員工王海笑等6人,在個人消費時,與用電客戶發生糾紛,擅自給用電客戶停電,嚴重違反了《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不準”》,根據相關規定,給予楊樹森撤職、行政記大過處分,黨內嚴重警告并扣罰績效獎金6個月;給予王海笑待崗、留用察看2年處分,扣發績效獎金6個月。其余相關責任人及上級主管部門責任人也被分別給予處分。
據媒體報道,當日,這位供電所所長和手下5名員工在某KTV消費后,與經營者發生糾紛,遂酒后進行打砸,更無緣無故拉閘停電,導致縣城大面積停電,涉及3000到5000戶居民商戶,停電時間長達6個小時。
事情發生后,國家電網河南公司和鶴壁公司當晚就派出了調查組,除對當事的6名責任人給予黨政處分外,還對其上級管理部門淇縣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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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壁供電公司“深表歉意”
發布停電事件通報,多名上級主管部門責任人受處分
近日,鶴壁供電公司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了關于河南“淇縣11·2”對外停電事件的通報。
通報稱,11月2日(周日),淇縣供電公司朝歌供電所所長楊樹森、員工王海笑等6人,在個人消費時,與用電客戶發生糾紛,擅自給用電客戶停電,嚴重違反了《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根據相關規定,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給予處理。
據通報,除對楊樹森、王海笑給予處分外,還對淇縣供電公司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及主管領導紀委書記通報批評,處罰款5000元;對責任單位朝歌供電所上級管理部門淇縣供電公司鄉鎮供電所管理部主任、鄉鎮供電所管理黨支部副書記警告處分,通報批評并扣發績效獎金2個月。
此外,對停電事件次要責任人趙志超、王志鵬、趙增昌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扣發績效獎金6個月;取消趙志超預備黨員資格。對事件參與者閆鵬予以警告處分,扣發績效獎金2個月。
鶴壁供電公司在通報中表示,因個別人員的不當行為,給客戶的正常用電造成了不應有的影響。在此,我們深表歉意!我們將認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開展服務質量自查及整改提升工作。同時,感謝社會各界對供電部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將繼續秉承“你用電,我用心”的服務理念,竭誠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供電所所長 鶴壁 拉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