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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網編輯涉“立二拆四”案件受審:收辛苦費幫其推視頻
□追訪
我就推廣好玩的視頻
庭后,已經有8年新浪網視頻編輯經歷的吳某稱自己非常后悔,“新浪網是一個平臺,從對視頻內容的選擇上講,一個編輯不可能去核實該視頻的真實性,因為推廣的視頻并非硬新聞,而只是一個娛樂節目,所圖的只是大家一笑而過。”
關于推廣視頻是否會不道德或者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吳某稱他推廣視頻也是有底線的,違背人性的也會控制,“不能推廣兇殺色情的,沒考慮過道德性和社會性,我推廣的就是好看的、好玩的、輕松愉快的。”
談及收受爾瑪公司的費用,吳某稱,“當時是想該我拿的我拿。視頻是在我業余時間修改的,難度很大,每一筆錢我和盧梅也都有協商,我說收1000元,她打給我2000元,我就退回去1000元,我認為我不該多拿,她卻說我是為了長期合作。我跟人合作,不管別人的想法,我只拿我得的。”
□觀點
網編應核查內容真偽
北京法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鵬分析稱,作為互聯網媒體的編輯,應該遵守互聯網信息和視頻發布的規定,對于自己編輯的內容,編輯也有核實真偽的義務,編輯應對自己編輯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即使是娛樂性的內容,也要遵守社會公眾的感受,不能一味地炒作不符合常理的內容。假如編輯為了將利益方的視頻傳播,為有關公司謀取商業利益、社會影響,而利用公司職務便利,規避掉公司的一些內部審核制度、編輯制度,賺取一些私人利益,這已經構成犯罪。
王鵬認為,互聯網播出平臺應加強內部審核,對于明顯不符合常識的視頻、他人提供視頻素材的視頻,應加強責編人員的審核責任,對于可能引起公眾反感的、違法現有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要采取嚴格的編發體制,并及時匯報相關部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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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公司老總被控收錢刪帖
昨天下午,北京同科創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趙某也在朝陽法院刑二庭受審。
朝陽區檢察院指控,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趙某以營利為目的,接受爾瑪委托,為其提供有償刪除信息服務,并收取該公司支付的刪帖費71500元,應該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責。
庭上,趙某及其辯護人均對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對指控的數額有異議。
趙某交代稱,是盧梅聯系自己讓幫忙發新聞稿,刪除負面信息。自己接到鏈接的內容后,一般會在媒體交流群里找資源,刪一條自己收100元,會給刪帖的編輯500元。自己曾用六七個銀行賬號及一個支付寶接受盧梅支付的錢。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立二拆四 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