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你言我語
新浪網編輯涉“立二拆四”案件受審:收辛苦費幫其推視頻
□供述
處理視頻通過新浪審查
吳某供稱,他對視頻的發布和推廣只有推薦權,沒有審核權。“無論是網友發布到新浪網上的,還是來源于其他網站的視頻,我認為不錯的就推薦給相關領導,經領導同意后,再把視頻推薦到新浪視頻首頁和新浪網大首頁。”吳某說。
吳某稱是爾瑪公司的項目經理盧梅(另案處理)找到他,和他商量怎么審查并修改視頻,以便視頻能得到網友的關注和點擊。“她給的視頻比較粗糙,我會根據經驗和時下熱點,幫她重新修改相關內容,如內容介紹和標題,然后上傳到網站。”吳某稱,經過處理后的視頻可順利通過公司的審查。
面對收受盧梅5萬余元的費用指控,吳某辯稱新浪網在這方面沒有明文規定。一般情況下,他會和盧梅談好做完一個視頻多少錢。“比如我跟她協商好是1000元,我做完后,她會多給我打些錢,我再把錢打給她。”吳某說,當時,他認為這是自己應得的辛苦費、勞務費。
據查,爾瑪公司一共向吳某的銀行卡及支付寶賬戶轉入7.6萬元,吳某分18次向盧梅返回2萬余元。
證言1
盧梅:沒要求吳某編輯視頻
關于吳某非法收受爾瑪公司費用,盧梅出具的證言顯示,起初吳某提出的收費比較便宜。“公司要求吳某直接將視頻推薦到網站首頁,這些視頻帶有廣告色彩,按照規定需要走新浪網廣告部,但那樣會非常貴,找吳某就會很便宜。”盧梅說,做一個視頻,吳某的收費從800元漲到1500元,后來又漲到了2500元。
盧梅稱爾瑪公司沒有要求吳某修改視頻內容,只是要求他將視頻推薦到新浪網大首頁。
針對吳某供稱返給她費用的問題,盧梅辯稱,吳某為了保持長期合作,會經常返一些費用給她。
證言2
楊秀宇:安排盧梅發布視頻
作為爾瑪公司的實際掌控人,楊秀宇的供述顯示,公司將制作的視頻發布到網上后,一般都是在一兩天后進行查驗。如果網友的點擊量小,視頻沒有被推到首頁,他就會安排盧梅,聯系媒體編輯將視頻發布到首頁。
楊秀宇稱,支付給編輯的錢都按照公司的要求填報了費用單。他并沒有見過吳某,向吳某支付的數額,應該以銀行支付賬目為準。
□焦點
是辛苦費還是受賄?
庭上,控辯雙方就“吳某是不是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所收費用是辛苦費還是受賄”兩個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
吳某辯護律師認為,在“立二拆四”非法經營案剛發時,公安人員便對吳某進行詢問,吳某以證人身份,將收受盧梅錢款的事全盤托出,這應視為吳某主動投案,應認定其有自首情節。吳某已全部退回贓款,是初犯,且單位已出具信函證明其表現良好,故應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綜合評判,其刑期應該為1年零3個月。
吳某堅稱當時他收受的錢款只是盧梅給自己的勞務費、辛苦費,是自己應該得到的,當盧梅給自己打的錢款數額超過了協商數額,自己還主動將錢退給了盧梅。
公訴人稱警方在抓獲盧梅時便已掌握吳某有償推廣視頻的線索,且吳某當時并沒有交代主體事實,故不能認定其自動投案。吳某向盧梅收取的費用并非勞務費、辛苦費,而是視頻有償推廣費,盧梅證言清楚表明,其并沒有要求吳某加工修改視頻,吳某返還盧梅多余費用,實際是為能保持與爾瑪的長期合作,且吳某也承認自己收錢后將視頻推薦了新浪網首頁。
該案暫時休庭,將擇期宣判。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立二拆四 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