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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出臺政協委員履責承諾制度
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協印發了《政協委員履責承諾制度》。
據了解,《政協委員履責承諾制度》的承諾對象為楚雄州政協委員。委員履責承諾以強化委員責任擔當為重點,以“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為主要內容,并號召委員在這六個方面爭當模范。
在做懂政協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切實增強“四種能力”,增強協商議政本領,努力當好人民政協制度參與者、實踐者、推動者。在做會協商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堅持為國履職、為民盡責情懷,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參與協商,自覺投身建言資政、凝聚共識第一線,至少聯系服務5名界別群眾。在做善議政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準確把握政協履職方式方法,做到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條社情民意信息、參加一次視察考察調研或開展一次自主調研活動、為群眾辦一件實事好事、承擔一項政協安排的專門任務、報告一次年度履職情況。
在做守紀律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遵守和履行政協章程以及上級政協和本會決議或決定,保守國家秘密。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在做講規矩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旗幟鮮明講政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在做重品行的模范方面,要求委員珍惜委員榮譽和政治身份,不利用委員身份牟取個人、小團體和特定關系人的利益,不利用政協委員身份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代言,不利用政協委員身份干預執法、干涉具體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標投標,不在參加履職活動時變相從事商業活動。
《制度》把履行承諾情況納入委員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作為委員年度履職評價以及表彰獎勵、提醒談話、勸其辭職及換屆時繼續提名的重要依據。
楚雄州政協主席趙曉明表示,建立政協委員履責承諾制度,是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市縣政協工作的重要內容。有助于引導廣大政協委員充分發揮在本職工作中的帶頭作用、政協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以模范行動展現新時代政協委員的責任與擔當。
(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張勇 通訊員 管青山 羅紹輝)
編輯:賈元昌
關鍵詞:委員 政協委員 承諾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