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繳納。根據民法典第939條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根據合同對小區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進行維修養護,對小區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進行管理維護。因此,雖然業主未簽訂正式物業服務合同,但物業公司在依約提供物業服務后,小區業主應交納物業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物業 服務 合同 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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