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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類社會組織可直接登記
四川省民政廳制定的《四川省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體育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于近日印發,將“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參與經濟建設、支持慈善事業、助力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
《管理辦法》出臺的同時,2014年實施的《四川省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被廢止。
對比兩個“辦法”,有不少變化。
《管理辦法》中,對登記機關進行了調整。縣級社會組織登記由“縣(市、區)民政局”調整到“縣(市、區)行政審批局”。
可直接登記社會組織的種類也有了調整。《管理辦法》所稱的“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對直接登記社會組織認定范圍進行了部分調整,將符合條件的體育類社會組織納入了直接登記。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的認定目錄中,除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還增加了《戰略性新興產業類》,這是為了適應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落實相關工作部署。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將“登記條件”作為單獨一章列入。這一章共有5條,規定得比較細致。其中,社會團體的資金門檻不高,全省性社會團體注冊資金不少于10萬元即可,但其他方面的要求較高,比如“發起人不少于5個并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行業協會商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且法人單位數量不少于會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社會服務機構方面,全省性社會服務機構的開辦資金不少于100萬元,申請人須“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由個人申請的,申請人不少于2人”。
申請直接登記基金會的,《管理辦法》要求原始基金不少于400萬元,且為到賬貨幣資金。
《管理辦法》堅持聚焦特殊群體。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將助殘社會組織納入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范圍直接登記。該辦法的出臺,意味著四川省將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全周期管理。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社會組織 登記 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