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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明常委:深化金融改革 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
本報訊(記者 王惠兵 吳靜怡 汪凱)2019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緩解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而據《中國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白皮書》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微企業平均壽命僅3年左右(美國8年、日本12年),62%是因為融資困難被迫黯淡離場。
吳志明常委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員會發言 記者 王惠兵/攝
“長期以來,中小微企業和銀行一直陷入空轉怪圈:一邊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另一邊是銀行有款貸不出去,雖然政府努力引導推動,但相對充裕的央行貨幣資金還是難以流到中小微企業手上。”福建省政協常委、民建省委會主委吳志明認為,這是全省中小微企業在發展中整體抗風險能力較弱、銀企間信息不對稱、市場缺乏完善的擔保制度等問題造成的。
福建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召開期間,福建省政協常委、民建省委會主委做客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委員會客廳》 記者 王惠兵/攝
吳志明建議,建立風險擔保基金。對于有發展前景的優勢行業、優質企業,政府可以建立分擔風險機制,化解緩沖銀行貸款風險,幫助中小微企業發展。
增加銀企間信息對稱。在加強銀行和稅務部門合作力度、不斷推動“銀稅互動”工程向縱深發展的基礎上,應用區塊鏈技術、金融科技等手段,進一步整合統計、司法、工商、海關、電力、社保等大數據平臺,彌補中小微企業財務信息不規范的缺陷。
福建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召開期間,福建省政協常委、民建省委會主委做客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委員會客廳》 記者 王惠兵/攝
改善金融生態環境。金融機構應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放貸“盡職免責”新政策的宣傳推廣力度,國家五大銀行應加快設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內設機構,加大放貸額度,司法部門應積極維護中小微企業和銀行權益,改善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金融部門應強化供給側改革意識,建立相關信息通報制度和會商制度,進一步為融資各方監測行業風險和經營風險提供必要信息支持。
提升金融風險防范意識。金融監管部門應積極探索更加完善的監管模式,對金融企業的規范及落實予以指導和監督。加強風險管控措施,做好中小微企業貸前盡職調查,積極支持經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中小微企業,加強授信后管理,對于風險暴露的信貸,早發現、早處置。
編輯:吳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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