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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岳平等:人防不可少 技防更有效
生態環境監管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特別是對基層生態環境機構來說,主要依靠人工到現場逐個排查,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也差,發現問題猶如大海撈針。這種“人防”必不可少,但更要探索非現場執法模式,發揮“技防”的優勢。
山東省濟南市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嘗試。目前,濟南選擇300多家中小企業、近600條生產線,安裝了用電量監控設施,將獲得的用電量信息傳輸到集中處理器,再通過無線技術即時傳送到監管平臺。通過數據分析,工作人員能準確掌握生產設施停沒停、治污設施開沒開等信息,有助于了解重污染天氣下企業生產調度令執行情況,還能發現企業擅自閑置污染治理設施等違法行為。
濟南市以用電量監管為核心的“技防”抓住了關鍵。工業生產和污染治理基本上都是以消耗電能為主的,不通電,自然沒有產出;用了電,只存在質量和效益的差別。因此,對任何企事業單位的污染防治工程,首先要督促其運行起來,其次是加強培訓和指導,從而取得最佳治理效果。濟南市為中小企業加上用電監管的“緊箍咒”,抓住了關鍵。
防治污染是企事業單位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經營者應增強守法意識,自覺加強對環境污染的防治,包括設施建設到位以及有效運維。在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企事業單位被動治污、推一下動一下的情況下,監管執法要多動心思,追求技術進步,將“人防”與“技防”有機結合起來,形成震懾,促使排污單位轉變觀念,主動向污染宣戰。
實踐表明,用電監管和在線監測是“技防”的兩大重要載體。通過用電監管可以判斷企事業單位的治污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在線監測則可指示設施的治理效率,將兩者結合在一起,就可為企事業單位的污染防治水平完整畫像。其中,設施通電運行是基本條件,如果在線監測數據經常波動較大,則要全面評價、檢修或改造在用設施,確保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置身污染防治攻堅戰,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守法生產應是常態,而違法是例外。在向這種局面轉變的過程中,“點穴”式監管執法能夠讓企業望而生畏,逐步提高站位,上馬硬件,有勇氣接受科技的審視。像用電監管這樣的系統要不斷完善,并深入拓展其他功能,從而解放人力,提高效率,達到通過技術進步,以較低成本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而激發企事業單位主動治污內生動力的目的。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技防 監管 設施 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