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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文:環保自主驗收弄虛作假折射出哪些問題?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加都烤漆有限公司環保自主驗收弄虛作假,依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此企業處以40萬元罰款,對企業負責人處以10萬元罰款,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主體由生態環境部門改為建設單位自主驗收,是國家實施“放、管、服”,方便企業自主履行環保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但這起弄虛作假案例,卻折射出有關各方在企業環保自主驗收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和短板。
一些企業法人守法意識遠未建立。調查顯示,這家企業自主驗收參會人員名單上公司法人代表的簽名,是由公司相關負責人代簽的,驗收時法人代表并不在東莞,沒有出席過環保自主驗收現場會。作為企業法人,當然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和驗收程序,之所以沒有出席驗收現場會,根子上還是對環境保護重視不夠,缺乏基本的守法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如何教育、引導、督促廣大企業法人嚴格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好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變“要我做”為“我要做”,在市場條件下切實做到自律自省,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
一些中介機構弄虛作假膽大妄為。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委托辦理環保驗收手續的環保公司項目負責人,冒充環評單位代表,在自主驗收參會人員名單上簽名,虛構自主驗收工作小組,出具虛假的自主驗收意見。在向社會大幅放開第三方中介公司參與環評、監測、驗收,激發市場活力、方便服務企業的同時,也確有部分中介機構魚龍混雜、渾水摸魚,他們勾結一些不法企業,唯利是圖甚至不惜違法違規,出具虛假編造的環評報告、監測數據和驗收意見,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中介市場和守法秩序,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涉事企業違法成本太過低廉。類似這樣的弄虛作假案件,即使被發現了,也不過對企業和負責人處以區區50萬元的罰款,相較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全面落實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生態修復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所需投入的巨額資金而言,付出的這點違法成本實在算不了什么,所以相關企業和中介機構都存在弄虛作假的動機和沖動。
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能力明顯不足。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由于工業企業眾多,需要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執法監管的建設項目數量也相當龐大,但受機構人手有限、執法手段不多、承擔工作繁雜等多種因素制約,環境執法人員對企業環保自主驗收的監督檢查往往力不從心。要有效遏制這類違法案件的發生,除承接企業自主驗收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和相關環保專家需要增強責任意識,堅守職業操守,嚴格依法驗收外,生態環境部門也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企業環保自主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加大對違規中介機構和相關企業的處罰力度。唯有如此,才能逐步杜絕此類案件的發生。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驗收 自主 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