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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實行“家電召回制”有多重利好
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費品的安全負責,消費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當實施召回……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審議通過《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討論多年的家電召回制度將首次進入實施階段。
在家電行業實施“產品召回制”,不僅契合市場期待,也是健全制度、提高治理效能的內在要求。對家電行業擺脫目前競爭單一化,提高產品品質,實現良性發展,滿足市場需求,維護消費者權益等諸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首先,有助于倒逼生產企業改善產品質量。實施召回制后,企業必然會加大對產品質量的保障力度,對優化企業的產品線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過去,企業為了市場競爭的需要,會推出一些被稱之“特價機”的產品,往往正是這些“特價機”成為產品投訴的重點。實施召回制,這種質量難有保證的產品必然會減少,而高品質的產品將會成為廠家推廣的重點。
其次,這是一種服務升級舉措。以往廠家在售后服務上,對產品多實行維修制。若產品出現問題消費者退貨十分困難,往往被迫接受廠家、商家的維修。而實施召回制后,在一定期限內屬產品質量問題的,退貨有了保障,有利于維護消費者權益。
同時,這也是對現有國家“三包規定”的完善和補充,與國家“三包規定”一起形成一套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避免消費者因無法舉證而導致無法賠償的問題。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實施 實行 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