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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九人民醫院整復外科主任醫師、上海市醫療美容質控中心主任
孫寶珊: 規范行醫保障醫美產業健康發展
自上世紀90年代末,醫學美容開始興起,全國各地出現了大量民營醫美機構,混亂的局面開始發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被抑制的跡象,混亂的局面還在愈演愈烈。
原衛生部于2002年出臺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簡稱“19號令”,后續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配套規定。19號令出臺的初衷無疑是良好的,但存在一些不符合實際操作之處,產生了一系列問題,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我結合幾個主要問題談幾點建議:
問題一、醫師不專業。
以前美容外科屬于整形外科,美容外科手術必然由整形外科醫師實施,可按19號令,“主診醫師”資質可以是任何學科的醫師通過簡單考試獲得。因此大量其他學科的醫師沒有經過正規的長期培訓就堂而皇之地成了美容外科醫師,有些甚至只經過兩三個月甚至一周不到的短訓速成班就獲得了執業證書,這必然造成大量不專業、低素質的美容外科醫師出現。
對策:真正實現醫師專業化。將美容外科回歸整形外科,只有具備整形外科專業的醫師才可以開展美容外科。對于其他專業想改動專業從事美容外科的醫師,也必須經過不少于一年培訓并經過數年的實踐,通過考試取得整形外科主治醫師職稱資質之后才能獨立開展美容外科手術。
問題二、學科分類錯誤。
將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醫科歸于醫學美容是錯誤的。這種錯誤的學科分類不但導致學科教育無法實施,而且將引起學科混亂。
對策:將這四個“專科”回歸整形外科、皮膚科、口腔科和中醫科,它們的醫師培養、繼續教育和學科管理關系才能理順和繼續。
問題三、咨詢師提供醫療咨詢服務。
在醫學臨床學科,咨詢的資質只有醫師才具有。但是,目前醫美機構咨詢師的收入直接和營銷的金額掛鉤,在咨詢師的眼里,沒有禁忌證和適應證,虛假宣傳屢見不鮮,竭力提高醫療費用是他們的職責。另外,一些醫師使用咨詢師,免去了親自和患者溝通,喪失了醫師本應仔細觀察病人掌握患者第一手資料的基本醫師素質。
對策:從政府層面發出明確信息,取締以咨詢師和變相咨詢師形式為患者進行咨詢的活動,明確只有具備醫師資質的人員才有資質為患者咨詢,否則就是非法行醫。
問題四、渠道行為泛濫。
目前各民營醫美機構大部分在以“做渠道”或和渠道商合作形式開展工作。渠道商的工作模式類似傳銷,實屬醫美行業和消費者的毒瘤。現在不少渠道公司可以直接招攬美容醫師、麻醉醫生、護士、咨詢師、聯合貸款公司等,只需要醫美機構提供手術室平臺,并對醫美機構索要高回扣。
對策:出臺政策嚴格管控渠道商,及與渠道商合作的醫美機構和醫務人員,嚴厲打擊非法渠道行為。另外,民營醫院應該提高收費透明度,制定出適合民營機構的定價機制,合理定價、合理收費。
問題五、科室設置不合理。
目前申辦民營醫美機構存在不合理的強行搭售規定,例如美容牙科和美容中醫科是各民營醫美機構的嚴重負擔,但不設置這兩個科室機構就批不下來,硬要設置就沒有患者。最終結果就導致絕大多數機構被批準下來之后,就將這兩個科室束之高閣,棄之不用。
對策:建議衛生行政部門取消不合理的科室設置規定,允許民營醫院有自行選擇開設科室的自主權,不要強行“搭售”,允許機構哪怕只開展一個專業項目。
問題六、嚴厲打擊過度醫療行為。
很多醫美機構幾乎不做單純的雙眼皮、隆鼻等常規手術了,取而代之的是“眼綜合”“鼻綜合”“肋骨鼻”等讓人目眩的手術和名稱。實際上這些手術對患者來講大多并無必要,但卻大幅增加了花費,嚴重侵害了患者的利益。
對策:對有過度醫療的機構和醫師根據情節實施處罰。規定醫美機構保留手術前的照片,在各種督查時抽查術前照片,對照手術項目查處過度手術的證據。
問題七、非法行醫。
美容院、工作室、社會游醫冒充整形美容醫師非法行醫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微創整形,技術門檻和硬件條件都很低,成了非法行醫的重災區。非法行醫產生的問題目前只是“民事糾紛”,頂多罰款賠錢了事,只有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甚至死亡時才會列入刑事案件,由于犯罪成本低,處罰輕微,重復犯罪率高。
對策:非法行醫從目前的民事行為轉為刑事行為,無論是否造成傷害都應負刑事責任,否則不具備震懾性。
問題八、醫師多點執業規則不健全。
放開醫師手腳,實施醫師多點執業的好處毋庸置疑,但是多點執業應有規則實施,而不能注冊一下一放了之。目前,醫美行業的多點執業使一些醫師哪里提成高就到哪里,但是機構的日常工作就成了問題,沒有醫師坐診僅有咨詢師接待患者的狀況在很多機構并不鮮見。
對策:對醫師多點執業的實施應該有些細節上的限制,以免對醫美行業造成混亂。
(王天奡整理)
編輯:劉暢
關鍵詞:醫師 醫美 美容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