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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成“新網紅” 專家建議立法促進行業發展
專家建議立法促進民宿行業發展
專家建議加強監管 多部門共同參與立法
11月11日,由民建北京市委主辦,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員會與民營企業委員會承辦的第十屆北京民建非公經濟法制研討會在京舉行。研討會以“支持創新發展 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會議期間,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委員兼民建西城區委法制委副主任劉世杰表示,近年民宿行業快速崛起,但也面臨不少問題,應對民宿進行深入研究后,進行相關立法與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
民宿成休閑度假“新網紅”
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大陸民宿僅有30231家;2015年末,已經變為42658家;2016年末,民宿總數達53852家。短短兩年時間內,我國民宿數量漲幅達到78%。中國旅行社協會聯合美團旅行于今年9月26日發布《國慶黃金周旅行趨勢報告》顯示,民宿作為休閑度假的“新網紅”,已成為重要住宿選擇之一。在本次國慶黃金周,明星民宿一般需要提前45天左右預訂。可見,我國民宿行業近幾年發展迅速、極受歡迎。
劉世杰認為民宿爆紅有幾種原因,首先,政策利好。在近幾年的有關發展旅游、生活性服務業、新興產業、農村農民增收等國家政策性文件中,都提到并鼓勵和支持民宿業發展。其次,消費升級。我國國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擴大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需求,從而帶動了旅游業,尤其是民宿業的發展。最后,投資火熱。民宿經營者樂于投資,而大量資本的涌入使民宿經營者有了更多、更大資金的支持和保障。
經營資質問題值得重視
在民宿火爆經營的背后,仍有著不少令人擔憂的問題。經營資質問題就是其中之一。劉世杰介紹,以北京地區為例,在北京的民宿游中,有33家分布在東城和西城的傳統四合院經過評定后獲得了經營資質,除此之外,還有不少鄉村民宿處于無照經營狀態。“沒有經營主體的合法身份,必然產生法律風險。”
另外,就消費者而言,在住宿條件、食品衛生等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方面都需要得到保障,但部分民宿不能達到土地、房管、旅游、公安、交通、工商、衛生與食藥、消防、環保等部門的監管要求,不能提供有效的保障,此時消費者就存在合法權益受侵害且維權難度大的法律風險,而民宿經營者也要為這種不確定性額外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等。
建議深入研究后立法
劉世杰表示,民宿業相關部門規章和行業標準的陸續出臺,雖填補了不少民宿業管理上的空白,但這些標準并非強制性規定,并且都是根據地方自身的發展特點制定,導致效力不足,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民宿業涉及土地、房管、旅游、公安、交通、工商、衛生與食藥、消防、環保等多個方面,缺少法律規范層面上的協調和統一,各監管主體之間并沒有形成聯合機制,就會導致對民宿業的監管處在無人執法或多頭執法這種職能缺失或交叉的局面。
對于民宿行業目前存在的諸多問題,劉世杰建議,要促進民宿長足的創新和發展,需要在對民宿進行深入研究后進行相關的立法與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民宿促進法》、《民宿管理辦法》等,盡快解決民宿的內涵和外延以及相關問題;立法時,建議由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聯合公安、消防、環保、衛生、住建等部門共同參與到立法中,以便解決立法后各部門執法中的銜接不暢與多頭執法等問題,也便于為完善準入與行業標準打好基礎。(王歧豐)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民宿 立法 行業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