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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被曝光 起訴交警侵犯名譽權被駁回
兩行人闖紅燈被曝光,交警侵權?
2年前,鹽城交警通過官方微信發布一組照片,曝光了10余名闖紅燈的行人。其中兩名當事人認為此舉侵犯其名譽權,將鹽城交警告上法庭。一審敗訴后又提起上訴。日前,鹽城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鹽城交警曝光違法行為主要用于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目的是警醒公眾,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不存在侮辱、誹謗等行為,不侵害其名譽權。據了解,這是江蘇第一例行人闖紅燈被曝光起訴侵犯名譽權案。 通訊員 郭正芳 甘建國 夏彬彬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于英杰
兩人起訴
闖紅燈被公開曝光,狀告交警侵犯名譽權
2016年10月25日,鹽城交警支隊通過官方微信發布第六期“網紅啟事”,曝光了在市區闖紅燈的10余名行人的高清照片,并在文中末尾提醒說,此次曝光的只是行人闖紅燈的一部分人!接下來,還會高頻率曝光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第N期闖紅燈的‘網紅’們,大家看看這些人當中有你認識的嗎?如果當中有你,是否覺得臉紅羞愧呢?是否拖了咱們文明鹽城的后腿呢?”
這些被曝光的行人照片當中,就有兩名90后青年韓某(男)、周某(女)的。2016年10月13日下午5點多,他們在鹽城市建軍路和解放路十字路口過人行橫道時,因為闖紅燈,被鹽城市交警支隊安置在路北的交通違法行人闖紅燈自動抓拍報警系統抓拍,并連續拍照,最終鹽城交警官方微信曝光。隨后,該文章被鹽城123網、鹽城悅生活、鹽城熱門微博等網絡媒體轉載,很多網民對此發表評論。
韓某、周某看到相關信息后非常惱火,認為鹽城交警支隊的行為給他們造成了不良影響,也給兩人的精神造成很大傷害,要求賠償無果后,于2016年12月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將鹽城交警支隊告上法庭,要求鹽城交警支隊刪除相關文章,并公開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法院終審
交警用于宣傳交通安全警醒公眾,不侵害名譽權
去年上半年,鹽城亭湖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后認為,韓某、周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是在綠燈時進入人行橫道的,根據鹽城市交警支隊提供的行人闖紅燈自動抓拍報警系統使用手冊說明,只有在紅燈狀態下,并且行人越過等待區時,該設備才會啟動進入識別抓拍模式,對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
鹽城市交警支隊利用微信等公眾媒體曝光違法行為,是為了警醒群眾,擴大宣傳效果,其目的是用于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而且“鹽城交警微發布”不具有評論功能, 內容客觀真實,不存在侮辱、誹謗等行為,客觀上沒有對韓某、周某的名譽權構成侵害。因此,一審法院判決駁回韓某、周某的訴訟請求。
韓某、周某不服一審判決,向鹽城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日前,鹽城中院依法開庭審理后認為,鹽城交警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曝光一系列違法行為,正是出于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警醒群眾,擴大宣傳效果。
鹽城交警支隊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內容客觀真實,其目的是用于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并無向社會公開詆毀韓某、周某二人的故意。二人也沒有能夠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品德、才干、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因交警支隊的行為受到損害。據此,鹽城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交警 行人 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