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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曝光式治理”是種臨時措施
最近幾天,濟南交警針對路口文明整治大招不斷。其中,針對行人在路口闖紅燈的行為,采用大屏幕曝光的治理形式,曝光內容不光包含視頻,更以高清無碼的照片曝光違規者面貌特征。據悉,此項措施將會持續下去,成為嚴罰行人、非機動車違法的一項常態化處罰。
闖紅燈就要上屏幕曝光,雖然在濟南市是首次使用,但放眼全國并非孤例。上海曾以微信圖文推送的形式,對違規次數較多的行人進行集中曝光;深圳交警開發了“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隨拍隨曝光。在河北石家莊、四川綿陽等諸多城市,這類治理形式也被廣泛使用。與此同時,每當有新城市啟用曝光式治理,就會有人質疑其正當性,而隨著治理效果的立竿見影,更多城市紛紛使用此類治理方式。這種爭議和使用相伴的現狀,構成了曝光式治理的終極之問:到底能不能用,應該怎樣來用?
若集中看對曝光式治理的質疑聲,主要有兩點:第一,侵害個體隱私權,這里指的隱私權主要是指個體肖像權。一般認為,“營利目的”的使用才是侵犯肖像權,曝光式治理關系到的則是大眾利益,因而如果把握好尺度,基本可以排除在外。第二,權力范圍問題。對于行人闖紅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罰則是“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并沒有曝光執法權這一說。因此,這代表著大家對于公共權力的認真審視:為什么放著好好的罰款規定不執行?
然而,為什么那么多城市對曝光式治理情有獨鐘?雖然法律允許對路人闖紅燈開罰單,但直到2016年7月份,才有地方交警開出第一張罰單,和曝光式治理相比,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完全不同。從這個角度看,曝光式治理恰恰有其現實意義上的合理性。首先,“羞恥刑”的治理方式早已被證明為行之有效,而且在國外也有不少使用案例,巴黎就用廣告牌模擬剎車聲,然后拍下闖紅燈路人的“表情包”,放在屏幕上示眾;其次,這類治理方式相對于“湊夠一撮人就走,和紅綠燈無關”的過馬路方式而言,心理依據是每個人都覺得法不責眾,而在心理預期上讓某個人丟面子,恰好就能形成各個擊破的效果。
路人闖紅燈是個世界性難題,并不見得中國人更愛闖紅燈。但外國人之所以“不愛”闖紅燈,他們的治理方式可以帶來啟發。從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做法看,主要是通過罰款、拘留、與信用掛鉤等方式進行治理,這里主要是因為公共權力的邊界問題。在這種情境下,一種闖紅燈行為和個人信用掛鉤的方式被開發出來,比如在分期付款、貸款利率上做文章等,當前國內一些城市已經將闖紅燈行為與個人評優評先、職業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等掛鉤,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總之,曝光式治理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意味著要在法律上賦予其正當性。站在長遠的角度來看,交警部門雖然在事實層面上擁有了這類執法權,但我們更應該將之視為一種臨時性的措施。在將來,應根據路人闖紅燈狀況不斷調整策略,探索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編輯:梁霄
關鍵詞:南方日報 曝光式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