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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 自付比30%
新華社長沙10月30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30日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平均降價幅度達56.7%的17種抗癌藥即將在湖南落地,11月起納入湖南省醫保支付。
近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將17種抗癌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明確將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湖南省醫保藥品目錄乙類范圍。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
湖南規定,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按規定住院使用時,自付比例統一設置為30%,并執行本通知規定的醫保支付標準(包括基本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限定支付范圍。
為有效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湖南同時將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全省醫保特殊藥品管理范圍。這意味著相關患者除住院用藥外,還能在特藥協議藥店和就診醫院門診取藥,且只需支付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而經過備案后的患者異地購藥也可享受相關待遇。
編輯:趙彥
關鍵詞:湖南 抗癌藥 納入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