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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要求旅游消費購物場所必須敞開式經營
新華社南寧8月28日電(記者何程)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有關部門獲悉,從9月上旬至12月中旬,桂林市將開展旅游市場“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要求旅游消費購物場所必須實行敞開式經營,嚴禁以封閉式、包廂式購物銷售模式誘騙或強迫消費。
據悉,“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將重點打擊“黑社”“黑導”“黑店”“黑車”“黑船”及違法違規的旅游購物店、旅行社、導游執業人員等。在整治過程中,凡是涉及無證經營,涉“黑”旅游、虛假宣傳,發布、銷售、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收取“回扣”“人頭費”“停車費”等不正當利益行為,以及為違法企業通風報信的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整治行動將對旅游消費市場購物點進行核驗,只有符合規范指標的購物點才能被列入旅游團隊電子行程單。核驗的規范指標主要包括:購物點必須證照齊全,實行“一店一照”;必須實行敞開式經營,嚴禁以封閉式、包廂式購物銷售模式誘騙或強迫消費;銷售商品標簽必須標明產品名稱、價格、質量合格證明等;購物點企業必須安裝稅控POS機,主動詢問消費者并開具發票。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日前桂林市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旅行社、導游暫停組織游客赴旅游消費購物場所。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購物 旅游 消費 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