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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臺系列減稅措施為企業降負
新華社濟南8月6日電(記者袁軍寶、楊文)山東省近日出臺《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若干稅收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在已有稅收政策基礎上,繼續釋放政策紅利為企業“減負”,助推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支持企業創新,山東省提出,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比例由2.5%提高至8%。
在鼓勵服務業發展方面,山東省提出,將借鑒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落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服務出口免稅或零稅率政策。
同時,為推動企業綠色節能發展,山東省將實施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結轉抵免。
山東省財政廳廳長劉興云表示,據測算,通過落實新的減稅降費政策,全年將進一步為企業和社會減輕稅費負擔約774億元。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出臺 減稅 山東省 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