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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已有13萬個村組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董峻)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良好開局,目前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完成改革,確認集體成員超過1億人。
這是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19日在農業農村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的。2016年12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是指導新時期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這項改革聚焦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和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兩大重點任務,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韓俊說,清產核資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截至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達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目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進清產核資各項工作,計劃到2019年底完成這項改革任務。
“這么龐大的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實現鄉村振興、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韓俊說,“把‘家底’搞清楚,在這個基礎上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有利于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讓農民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已經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先行試點的29個縣也積累了很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中央明確到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這項改革,今年農業農村部繼續擴大改革試點覆蓋面,已確定吉林、江蘇、山東3個省開展整省試點,河北省石家莊市等50個地市開展整市試點,天津市武清區等150個縣(市、區)開展整縣試點,目前中央試點單位共涉及1000個縣左右,約占全國總數的1/3。
另據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在發布會上介紹,近日農業農村部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工作的文件,明確縣級農業農村管理部門負責向本轄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登記證書,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憑登記證到相關部門辦理公章刻制和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農村 集體 產權 制度改革 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