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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聯合聲明(全文)
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聯合聲明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邀請,俄羅斯聯邦總統弗·弗·普京于2018年6月8日對華進行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北京舉行會談,訪問天津并于2018年6月9日至10日在青島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八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以下稱“雙方”),聲明如下:
一
在雙方多年共同努力下,中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已成為內涵豐富,戰略意義突出的一組大國關系,為促進兩國各自發展振興、捍衛世界和平與穩定作出重要貢獻。中俄關系建立在政治領域高度互信、相互尊重、平等,相互支持和照顧彼此核心利益,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及對方選擇的發展道路,互不干涉內政、不以意識形態劃線,恪守國際法等原則基礎上。兩國和兩國人民發展世代友好和互利合作的愿望堅定不移,為雙邊關系健康穩定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雙方重申,將繼續視中俄關系為各自外交政策的關鍵優先方向之一,共同致力于將兩國關系提升至新的更高水平。
雙方強調,2001年7月16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是中俄關系現階段和長期發展的理念基礎。雙方高度評價中俄邊境地區的友好合作氛圍,兩國邊界線已成為雙方和平與多領域合作的紐帶,這為中俄平等信任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持續穩步發展提供了保障。
雙方將繼續發展和深化各領域合作,為此將開展具有戰略意義和高度互信的高層對話,進一步完善雙方政府、立法機關、政黨、各部門、地區間合作機制。
雙方強調,兩國元首的密切交往是雙邊關系高水平的標志,將繼續保持兩國元首互訪慣例,延續在各類國際會議框架內舉行兩國元首會晤的傳統。
中俄雙方認為,兩國總理定期會晤及其框架下的5個政府間副總理級委員會、相應分委會和工作組的工作富有成效,將致力于深化該機制發展,提高工作效率。
中俄高度評價中共中央辦公廳和俄聯邦總統辦公廳之間開展的合作,支持兩辦及相關部門在兩辦合作議定書框架內保持定期交往,以便確保高質量籌備兩國元首定期會晤,落實兩國元首達成的各項共識。
在世界面臨的不穩定不確定性突出的背景下,雙方將繼續深入開展戰略安全磋商,保持兩國外交部密切溝通,加強在各相關國際平臺的協調配合。
雙方將充分利用中俄執法安全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執法安全合作,共同維護兩國安全與穩定。
中俄雙方愿繼續加強兩軍戰略溝通協調,完善兩軍現有合作機制,拓展軍事和軍事技術領域務實合作,攜手應對地區和全球安全挑戰。
二
雙方相信,中俄務實合作為鞏固兩國關系基礎作出了實質性貢獻,并指出上述合作在多個領域取得顯著進展,諸如雙邊貿易額持續提升,貿易結構不斷優化,高科技等領域大型合作項目推進落實,兩國科技、教育、衛生健康、大眾傳媒、體育、文化、旅游領域合作和人員往來不斷擴大。
根據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中俄于2018-2019年舉辦地方合作交流年。這一新的大型合作項目延續了兩國舉辦主題年的傳統,有利于促進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俄羅斯各聯邦主體間加強互利交往。雙方將在地方合作交流年框架內舉辦投資推介會,貿易、工業和農業展,研討會,藝術節以及考察參觀等數百項活動。此外,圣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東方經濟論壇、中俄博覽會也將為兩國各地方提供積極交流平臺。
雙方強調,應繼續共同努力,以確保兩國務實合作真正具有全面性。雙方商定落實下列任務:
(一)鞏固中俄貿易增長勢頭,進一步優化貿易結構,深化服務貿易合作,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探索兩國經貿合作的新增長點和新合作形式。
(二)持續深化兩國投資合作,充分發揮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兩國經濟和具體領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協調,為兩國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按照“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商業運作、國際慣例”的原則共同推動重大項目,不斷提升兩國投資合作規模和水平。
(三)繼續加強中俄金融領域合作,推動增加本幣在貿易和投融資領域的比重,在支付系統、保險等領域開展合作。
(四)密切兩國在新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內的合作,為兩國境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現代化改造吸引資金。
(五)進一步加強會計審計合作,為跨境發行債券提供便利,并積極推進會計審計互認。
(六)深化在油氣、煤炭、電力、可再生能源、能源設備和能效、資源型城市轉型等領域的合作。
(七)根據兩國總理發表的聯合聲明,本著互利互惠和利益均衡原則,繼續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開展合作。
(八)推動在工業及高科技領域的合作,重點落實大型合作項目,建立穩固的產業鏈。
(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與俄羅斯聯邦國家航天集團公司2018-2022年航天合作大綱》框架下深化雙方協作,共同推動金磚國家開展航天合作。
(十)加大在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方面的合作力度,防止和減少知識產權侵權,為兩國創新者和知識產權制度用戶提供更好的創新環境。
(十一)在消費維權領域交流信息,加強雙方主管部門在該領域的溝通合作。
(十二)支持兩國高校、研究機構及企業在科技優先領域開展密切科技交流,包括落實聯合科研項目。
(十三)充分利用中俄創新對話機制,深化在創新領域的互利合作。
(十四)擴大兩國在信息和通信技術、數字經濟等方面的交流,提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加強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管理領域合作。促進兩國信息網絡空間發展,深化兩國在網絡安全領域的互信。
(十五)深化兩國在農業領域的合作,逐步相互開放農產品市場,加強在檢驗檢疫領域的合作,確保動植物衛生和食品安全。鼓勵和支持企業參加在兩國舉辦的各類農業展會和論壇活動,積極推動在農業投資、農產品貿易與加工、漁業、農業科技等方面的務實合作,共同編制好《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農業發展規劃》。
(十六)新建和改造現有跨境交通基礎設施,推進通關便利化。加大從中國經俄羅斯的過境運輸量,發展經過兩國境內的國際運輸線路和走廊。
(十七)加強中俄北極可持續發展合作,包括支持雙方有關部門、機構和企業在科研、聯合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和能源項目、開發和利用北方海航道潛力、旅游、生態等方面開展合作。
(十八)提升在災害防治和緊急救災領域,包括自然災害和生產事故后續處理方面合作的水平和質量。
(十九)通過共同實施2018年5月17日在阿斯塔納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等,繼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歐亞經濟聯盟對接;將在開放、透明和考慮彼此利益的基礎上,探討構建“歐亞伙伴關系”,促進地區一體化進程。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合作 兩國 雙方 中俄 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