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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俄羅斯和印度外長第十五次會晤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和印度共和國外長第十五次會晤聯合公報
2017年12月11日,新德里
一、 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和印度共和國外長于2017年12月11日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第十五次會晤,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進行了討論。此次會晤是在中東和北非政治形勢繼續演變、世界經濟復蘇面臨重重挑戰以及日益上升的恐怖主義風險、跨國有組織犯罪、販毒、自然和人為災難、食品安全和氣候變化等問題引發嚴重關切的背景下舉行的。
二、 外長們重申重視中俄印三方機制作為推動三國間相關領域更緊密對話和務實合作平臺的作用。三方合作不針對任何其他國家。中俄印三國愿本著相互理解和信任的精神,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磋商與協調。三國合作有利于維護國際和地區和平與穩定并推動全球經濟增長與繁榮。
三、 外長們強調根據國際法并遵循相互尊重、公平正義的原則建立一個公正、平等的國際秩序的重要性。外長們認為,當今世界的各種危機應當在遵循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所認可原則的前提下,通過充分尊重有關國家政治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廣泛全國性對話予以解決,而非訴諸武力或進行外部干預。
四、 外長們重申堅定支持聯合國作為最普遍的多邊組織,協助國際社會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共同發展、促進和保護人權。聯合國具有普遍代表性,包含了我們對全球治理和多邊主義的期待。
五、 外長們回顧2005年世界首腦會議成果文件,重申需要對聯合國包括安理會進行全面改革,使其更具代表性、更有效率并增強發展中國家代表性,以更好地應對全球挑戰。中國和俄羅斯外長重申,兩國重視印度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支持印度在聯合國發揮更大作用的愿望。
六、 外長們強調就聯合國改革問題開展協調的重要性。有關協調應在成員國之間通過積極對話和協商進行。對新倡議的實施必須嚴格按照聯合國大會的授權。無論結果如何,成員國必須對監督聯合國財務和人力資源的使用情況保持現實的機制。在此背景下,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特別是包括聯合國大會在內的聯合國主要機構的特權必須予以尊重。
七、 外長們重申重視金磚國家戰略伙伴關系與合作。三國將共同努力,落實歷屆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成果,深化在經濟、政治、安全和人文交流領域合作,打造金磚合作第二個“金色十年”。俄羅斯和印度對中國2017年9月在廈門成功主辦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九次會晤表示贊賞。
八、 外長們對在上海合作組織內開展合作給予特殊的重視,認為上海合作組織是推進本地區多邊政治、安全、經濟和人文事務合作的重要機制。中國和俄羅斯外長歡迎印度在2017年6月召開的上海合作組織阿斯塔納峰會上成為上海合作組織正式成員國。俄羅斯和印度愿支持和配合中國做好2017至2018年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工作,并辦好2018年峰會。
九、 外長們認識到,在亞太地區維持一個開放、包容、基于多邊主義和國際公認的國際法原則的地區安全和經濟架構對地區持久和平與穩定不可或缺。為此,外長們重申致力于在東亞峰會等框架下就地區安全架構加強對話。
十、 中國和俄羅斯歡迎印度參加亞太經合組織活動。
十一、 外長們強調需要在各地區論壇和組織中開展協調與合作,包括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防長擴大會、亞歐會議、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和亞洲合作對話,共同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地區發展繁榮作出貢獻。
十二、 外長們對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予以譴責,包括近期世界各地發生的罪惡的恐怖襲擊。重申三國預防和打擊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和暴力極端主義的決心,強調任何恐怖主義行為都是不正當的罪行,無論其動機、實施地點和實施者。外長們呼吁國際社會加強團結與合作,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及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共同采取行動應對恐怖主義威脅。外長們贊賞俄羅斯在敘利亞領導的反恐努力和成就。外長們強調反恐應綜合施策,決心加強在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和激進主義、阻止恐怖主義意識形態和宣傳的傳播、切斷恐怖分子資金來源、防止恐怖分子流動和獲得武器、摧毀恐怖組織基礎設施、阻止外國恐怖作戰人員的招募和流動、防止恐怖分子濫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等方面的合作。外長們強調各國政府在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方面的重要和主導作用及相關責任,重申所有國家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領土被用于恐怖活動。
十三、 外長們強調根據包括“遣返或起訴”原則在內的國際法義務及適用的國內法,將恐怖活動的組織者、實施者、煽動者和支持者繩之以法。
十四、 外長們呼吁在全球范圍內迅速有效地履行現有的國際反恐承諾,包括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涉恐定向制裁措施及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國際標準。外長們同意加強合作,采取果斷一致的行動打擊全球公認的恐怖分子和恐怖實體。外長們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及聯合國安理會列名的所有恐怖分子、實體和組織。
十五、 外長們尋求加強在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及類似區域機制框架下加強多邊合作,以阻斷資金、其他金融資產和經濟資源流向涉恐個人和實體,包括聯合國明確列名制裁的人員和實體。外長們強調應在遵守聯合國公約和國際法原則的前提下,通過聯合、整體、平衡的方式應對非法生產和販運包括新型精神興奮劑在內的毒品造成的威脅。外長們呼吁聯合國大會盡早通過《全面反恐公約》,建立急需的全面國際法律框架,以應對日益增長的全球恐怖威脅。
十六、 外長們對恐怖組織獲得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包括將化學品和生物制劑用于恐怖主義目的帶來的威脅表示嚴重關切。外長們表示將合作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確保此類武器不落入非國家行為體包括恐怖分子之手。
十七、 各國需要在多邊領域開展強有力、有意義的工作,以應對核恐怖主義和生化恐怖主義威脅。外長們決心在裁軍談判會議上積極探索通過擬定授權啟動“打擊化學和生物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談判。
十八、 外長們認為,聯合國在使用信息通信技術問題上制定普遍接受的、負責任的國家行為規范方面發揮作用,以確保實現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穩定、有序、可獲得和公平的信息通信技術環境。外長們強調《聯合國憲章》確立的國際法原則至關重要,特別是國家主權、政治獨立、領土完整、國家主權平等、不干涉別國內政、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原則。外長們意識到應制定普遍的、有約束力的監管法律文書,以打擊使用信息通信技術的犯罪行為。外長們認為所有國家應平等參與互聯網及其治理的演進和運行,并考慮有必要使各利益攸關方根據其各自作用和職責參與其中。互聯網核心資源的管控架構需更具代表性和包容性。外長們將繼續共同努力,在國際社會平等參與互聯網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安全、開放、和平、合作使用信息通信技術。
十九、 外長們強調外空應當被保護以用于當代和未來幾代人的和平開發,進一步強調在以和平為目的開發和使用外空方面推動和加強國際合作的需要,應重點確保外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
二十、 防止外空軍備競賽是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外長們支持在裁軍談判會議內制定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國際法律文書,包括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不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等,并支持聯合國成立政府專家組,就上述國際法律文書的實質內容提出審議和建議。三國正通過聯合國和平利用外空委員會下屬的科技小組委員會參與起草有助于保障外空活動長期可持續性的指南的相關對話。
二十一、 外長們重申支持阿富汗政府和人民為推動“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國家和平和解進程所做的努力,以建立一個和平、安全、統一、主權、民主、穩定、繁榮和多元的國家。
二十二、 外長們認為,一支能夠有效履行使命的阿富汗安全部隊是穩定阿富汗局勢的關鍵。外長們注意到阿富汗鴉片產量大幅增加以及毒品收入與為恐怖主義提供金融支持的聯系,強調加強以結果為導向的、旨在打擊阿富汗毒品威脅的國際努力的需要。
二十三、 外長們強調在阿富汗問題上開展地區性多邊互動的重要性,尤其是由阿富汗周邊鄰國和本地區其他國家所構成的組織,例如上海合作組織、莫斯科磋商機制、阿富汗問題伊斯坦布爾進程、喀布爾進程和阿富汗區域經濟合作會議。外長們歡迎上海合作組織-阿富汗問題聯絡組會議于10月11日在莫斯科成功舉行。
二十四、 外長們歡迎2016年1月16日起開始執行伊核問題六國同伊朗于2015年7月14日在維也納達成的伊核問題全面協議。外長們認為主要目標應為提升國際社會對伊朗核計劃的信心,并有助于國際原子能機構最終確認伊朗核計劃完全被用于和平目的。外長們歡迎這一復雜問題通過外交手段得到解決,認為此舉強化了全球和地區安全以及核不擴散機制。外長們表示愿盡一切努力推動伊核問題全面協議的持續執行,并幫助伊朗對外開展正常的經濟和政治合作。
二十五、 外長們重申應為巴以和平進程尋求全面、公正、持久的解決方案,以實現中東和平與穩定。外長們支持在聯合國相關決議、《阿拉伯和平計劃》及相關方此前已達成的協議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建立一個獨立的、經濟自立的、在巴以雙方均同意并得到國際承認的邊界內與以色列國和平共處的巴勒斯坦國。外長們強調巴勒斯坦內部團結是尋求巴以解決方案的重要因素。
二十六、 外長們重申敘利亞危機的唯一永久解決方案是在遵守聯合國安理會2254號決議基礎上,通過具有包容性的、“敘人主導、敘人所有”的政治進程,以維護敘利亞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并滿足敘利亞人民的合法愿望。外長們強烈支持敘利亞問題日內瓦和談和阿斯塔納進程,歡迎在敘利亞建立沖突降級區,以便在聯合國支持下減少暴力并為和談取得有意義進展創造積極勢頭和條件。外長們贊賞為敘利亞和談創造有利氛圍特別是包括在索契舉辦敘利亞全國對話大會有關計劃的國際努力。外長們反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化學武器,呼吁國際社會在處理使用或威脅使用化學武器問題上保持團結。
二十七、 外長們對也門共和國持續的、造成平民傷亡和民用設施損毀的武裝沖突表達關切。外長們呼吁國際社會采取緊急措施改善也門經濟社會狀況,并為人道主義援助不受阻礙地進入也門全境提供便利。外長們呼吁在也門立即停火,敦促沖突各方重啟全國對話,使各政治派別和族群代表共同參與并討論國家的未來。
二十八、 外長們申明完全尊重伊拉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支持伊拉克政府打擊恐怖主義并收復所謂的“伊斯蘭國”控制區的努力。外長們呼吁伊拉克各方加強包容性強、綜合考慮伊拉克社會各派別利益的全國和解進程。強調一個由伊拉克人民主導、以伊拉克憲法為基礎、旨在加強國家穩定、領土完整和民主架構的全國對話的重要性。外長們也敦促國際社會為伊拉克難民及國內流離失所者提供持續幫助和人道主義支持。
二十九、 外長們強調利比亞主權、領土完整和國際團結的重要性,支持利比亞各政治派別彌合分歧,在《利比亞政治協議》基礎上就所有突出問題尋求各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支持聯合國秘書長利比亞問題特別代表、利比亞鄰國和地區組織在聯合國領導下推動利比亞全國和解的努力,歡迎利比亞領導的、旨在打敗在利比亞錫爾特的“伊斯蘭國”、基地組織和其他恐怖組織的國際努力,敦促利比亞全國人民團結打擊恐怖主義。
三十、 外長們對朝鮮核項目和彈道導彈項目引發朝鮮半島局勢持續緊張表示嚴重關切。
三十一、 外長們表示強烈支持各方在遵守聯合國安理會2202號決議以及全面落實《明斯克協議》的基礎上,為烏克蘭東部沖突尋求外交解決方案。
三十二、 外長們認為,在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貿易變得更加重要,支持在遵守國際法原則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基礎上維護海上航行和飛越自由。
三十三、 外長們認為,超出聯合國安理會批準方案的單邊制裁違背國際法原則,損害了聯合國憲章賦予安理會的專屬權力,降低了安理會制裁機制的效力,對單邊制裁對象國造成了不對稱的影響,也對第三國及國際經濟貿易關系造成負面影響。
三十四、 外長們重申對一個強勁、以份額為基礎、資源充足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承諾。外長們呼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迅速開展工作,在2019年春季會議前、不晚于2019年年會完成第十五次份額總檢查,并就新的份額公式達成一致,并在此基礎上重新調整份額比重,使具有活力的經濟體的份額比重能夠提高到與其在世界經濟中相對地位相一致的水平,同時保護最貧窮成員國的發言權和代表性。外長們將繼續推動落實世界銀行股權審議。
三十五、 外長們強調開放、有韌性的金融體系對可持續增長和發展非常重要,同意更好地利用資本流動帶來的益處,管理過度跨境資本流動與波動帶來的風險。
三十六、 外長們強調,建設開放包容的世界經濟對于讓所有國家和人民分享經濟全球化的益處具有重要作用。外長們繼續堅定維護以世貿組織為代表、以規則為基礎、透明、非歧視、開放和包容的多邊貿易體制,重申確保全面實施和執行現有世貿組織規則,進一步加強世貿組織作用。外長們呼吁加快落實世貿組織巴厘和內羅畢部長級會議成果,期待今年在阿根廷舉行的世貿組織部長級會議取得積極成果。外長們表示將繼續堅決反對保護主義,重申不采取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的既有承諾,呼吁其他國家加入這一承諾。
三十七、 外長們重申努力建立公平、現代化的全球稅收體系,營造更加公正、有利于增長和高效的國際稅收環境,包括深化應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合作,推進稅收信息交換,加強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
三十八、 外長們重申努力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外長們認識到消除貧困是首要目標,呼吁各國共同努力,結合本國國情,在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領域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為此,外長們認識到《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提出的重振全球伙伴關系的重要性,再次呼吁發達國家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調動額外資金,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
三十九、 外長們重申將共同努力,確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通過的《巴黎協定》的實施方式能夠體現平等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外長們認識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各締約方履行2020年之前應對氣候變化承諾的重要性,呼吁積極推動《京都議定書》多哈修正案的批準和生效。
四十、 外長們強調區域互聯互通對于增進政治互信和經濟合作、推動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外長們歡迎各種倡議協同推進亞洲地區互聯互通。
四十一、 外長們歡迎三方于2016年12月在北京舉行首次亞太事務磋商。這些討論對于就當前亞太地區形勢形成一致觀點很有幫助。外長們同意2018年上半年在新德里舉行第二次中俄印亞太事務磋商。
四十二、 外長們對2017年1月在印度舉行的第15次中俄印三邊學術研討會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歡迎在俄羅斯舉行第16次三邊學術研討會。
四十三、 外長們歡迎中方在2017年1月舉辦首次中俄印青年外交官交流活動,同意2018年在印度舉辦第二次中俄印青年外交官交流。
四十四、 中國和俄羅斯外長衷心感謝印度外長為此次會晤所做努力和熱情周到安排。
四十五、 外長們決定在中國舉行下次會晤,時間和地點將通過外交渠道商定。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國 俄羅斯 印度 外長第十五次會晤聯合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