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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處方藥放開無望 醫藥電商或迎“生死劫”
11月14日,CFDA發布《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讓醫藥電商行業再一次感受到了寒冬的凜冽。這份近6000字的文件中,最關鍵的信息有兩處:第一,不允許互聯網平臺銷售處方藥;第二,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中國處方藥市場規模近萬億,業界此前一直期待能放開網售處方藥,不少醫藥電商甚至不惜違規“搶跑”,然而此次征求意見稿可謂給行業潑了一盆冷水。
處方藥線上線下違規銷售
經歷了“雙11”的喧鬧后,還來不及比拼業績的醫藥電商們就遭遇了迎頭痛擊。11月14日,CFDA發布《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份被部分業內人士稱為醫藥電商監管政策“倒退”的意見稿,對網售處方藥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管。其中要求“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批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等”;“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業內人士認為,按照意見稿,此前業界熱盼的網售處方藥大門已經關閉,監管部門的意圖非常明顯:醫藥茲事體大,監管只會趨嚴。
事實上,處方藥監管雖然一直高喊高打,但線上線下違規的情況并不鮮見。南方日報記者去年初曾做過一項調查,在近十家網上藥店都輕易買到違規銷售的處方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回應時指出,食藥監局歷來重視互聯網藥品交易企業的監管,但監管中存在法律法規不完善、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消費者安全用藥意識不強等問題。
而線下藥店也是違規銷售處方藥的重災區。國內最大的醫生社區“丁香園”近日做了一個小調查,邀請丁香園論壇會員從所列的包括羅紅霉素、阿莫西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速效救心丸、珍菊降壓片、倍他樂克在內的多種處方藥中任選2種,看是否能在線下藥店順利買到在42位參與者中,在線下藥店成功購買處方藥的有40人,其中1人只購買到中成藥(處方藥物),西藥則必須需要處方。有2人完全購買失敗。在參與活動的網友中,也不乏北上廣一線城市。
參與此次活動的會員陳先生表示,他在廣東一家比較大型的連鎖藥店以35.5元和37元的價格分別購買了阿奇霉素分散片和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總計花費72.5元,購買時店員要求登記身份證號碼,但始終未提處方。像陳先生這樣需要登記身份證信息的占少數,大多數人在購買處方藥時僅僅是“拿藥+交錢”就走人,整個購藥流程順利得難以想象。
此外,也有會員通過網絡下單的方式在幾家醫藥電商平臺順利購買了處方藥物,同樣不需要處方。
醫藥電商或謀求轉型
據商務部不完全統計,2015年我國醫藥電商銷售總額達到476億元(含醫療器械);2016年迅速攀升到612億元。在醫藥電商迅速升溫的同時,也暴露出所存在的問題:比如違法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處方藥違規銷售;夸大宣傳、非藥品冒充藥品現象普遍;藥學服務不到位,配送環節有風險等。從這個角度出發,就不難理解為何CFDA此次一紙禁令,叫停網售處方藥。
丁香園有關負責人指出,出臺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監管辦法,顯得更為迫切與必要。事實上,國外有很多成熟的網售藥品模式。以美國為例,實行醫藥分開制度,藥店會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嚴格分類管理。處方藥的銷售,必須憑美國醫生開具的(電子/紙質)處方。如果藥店沒有處方就出售處方藥,或者醫生隨意給病人開處方藥,都將構成重罪。同時,每個藥店都可從聯網計算機上查到全美所有醫生的登記資料。若遇到處方不確定是否為某個醫生開出時,售貨員需要致電醫生,核實后才能賣出藥品。為了確保處方簽的真實性,醫生除了簽署姓名外,還必須在處方簽左下角的“醫生指紋區”按壓指紋,進行驗證,這樣處方簽才算正式生效。藥房給藥前必須先查對身份證信息,以及確認處方信息,然后進行登記。這樣做的好處在于:一是可以嚴格處方藥的管理;二是藥店能夠掌握顧客用藥信息,從而提供更好的服務,如發現不良反應,及早進行藥品召回等;三是能培養固定客戶群體。
此外,美國政府還打造了公共售藥平臺,各網絡藥商經過后臺審批在平臺上售藥;消費者下單后,直接到就近的實體店取藥。這種線上線下的整合模式,有效解決了用藥安全、運輸環節、購藥難等問題。
據悉,11月23日,在國家食藥監總局召開一場“互聯網藥品經營及監管政策國際比較研究”會議,聽取業界的意見。有參會人士透露,“從征求意見稿到政策落地估計還有一年時間,中間還會收集各省局的意見,預計最后政策出臺與征求意見稿會有差距。”在受邀之列的獨角獸工作室創始人劉謙之后撰文《醫藥電商生死劫》,指出如果政策終稿仍然選擇了最保守的立場,醫藥電商也不是完全沒有生路,例如可以向互聯網醫院轉型、徹底融入線下醫院的藥品配送體系或者暫時放棄藥品業務。(記者 嚴慧芳)
編輯:趙彥
關鍵詞:網售處方藥 放開無望 醫藥電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