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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落實《巴黎協定》需各方加快減排步伐
新華社日內瓦10月31日電(記者劉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10月31日發布報告說,當前各國減排承諾只能達到2030年溫控目標所需減排水平的三分之一,要確保落實《巴黎協定》,還需包括私營部門、地方政府等在內的各方加大行動力度。
根據《巴黎協定》,各方以“自主貢獻”方式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較工業化前水平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實現這些目標將有助于緩解氣候變化對人類健康、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的影響。
然而,根據聯合國環境署31日發布的《排放差距報告》,即便各國完全履行各自的減排承諾,到2100年全球升溫仍極有可能超過3攝氏度。如果美國按當下立場,于2020年退出《巴黎協定》,情況還會更糟。因此,各國在2020年修訂氣候承諾時還需提高減排目標。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3次締約方大會將于11月在德國波恩舉行。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埃里克·索爾海姆表示,《巴黎協定》已生效一年,但大家目前所做還明顯不夠,需要立刻行動起來,加大力度,并確保私營部門的參與,這樣才能兌現保護子孫后代的承諾。
《排放差距報告》呼吁全球私營部門、地方政府等在農業、建筑業、能源、林業、工業以及運輸業等關鍵行業采取緊急行動,以實現更深層次、更快速的減排。
報告說,實現減排的關鍵是加大投資創新技術,尤其在太陽能和風能、高效電器、高效動力汽車、植樹造林等方面。同時,還應努力減少如黑碳(煤煙)、甲烷等短期氣候污染物,以緩解因熱量積累造成的影響。(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減排 巴黎協定 聯合國 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