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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車追趕藏羚羊”調查結果:7人共被處罰10.5萬元
8日晚,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公布了“越野車追趕藏羚羊”的最新調查結果,并依法對7名涉事人每人處以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105000元。
經調查核實,10月4日17點20分,涉事人員郝某某等7人,乘坐2臺白色越野車,自駕游,途徑那曲地區申扎縣雄梅鎮8村附近時,離開公路,進入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藏羚羊棲息地,追趕藏羚羊群拍照,時長1分多鐘。
10月6號、7號,當地森林公安、保護區管理部門及野生動物管護員對事發地300多平方公里區域,反復進行了大范圍詳細排查,未發現藏羚羊傷亡情況。國家林業局對調查取證工作也高度重視,同步展開了業務指導。
調查結果顯示:涉事的7名人員,未經批準離開公路,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作出如下處理: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的相關條款,對7名涉事人員每人罰款10000元。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條款,對7名涉事人員每人罰款5000元。三、責成涉事人員做出深刻檢查。四、對事發區域的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協議管護員,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停發3個月基本補助。五、責成那曲地區申扎縣對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力的相關部門,進行問責。
7名涉事人員表示堅決服從處罰,對處罰決定無異議,并主動遞交了悔改書。
藏羚羊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是生活在青藏高原的旗艦物種,平均體長140厘米左右。目前,西藏藏羚羊種群數量已超過20萬只。
西藏林業廳保護處處長扎西多吉表示,近距離高速追趕藏羚羊,受到極度驚擾的藏羚羊,會以極限速度奔跑,在這種情況下,藏羚羊會出現強烈的應急反應,奔跑中心肺功能會出現衰竭現象,嚴重會出現肺動脈破裂引起死亡。他還提醒,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附近有國道和省道,車輛要按照保護區的標示路牌行駛,不要隨意離開公路,否則很有可能就會進入到保護區內,給野生動物帶來驚擾。同時,車輛在草場上行駛,極容易破壞草皮,而且很難恢復,給藏羚羊棲息地帶來影響。(央視記者 陳琴 益西)
編輯:楊嵐
關鍵詞:羚羊 調查結果 處罰 涉事 越野車追趕藏羚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