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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
(二十)深化國家質量基礎設施融合發展
加強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保持中央、省、市、縣四級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系統完整,加快形成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開展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示范基地建設,助推中小企業和產業集聚區全面加強質量提升。構建統籌協調、協同高效、系統完備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軍民融合發展體系,增強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整體支撐能力。深度參與質量基礎設施國際治理,積極參加國際規則制定和國際組織活動,推動計量、標準、合格評定等國際互認和境外推廣應用,加快我國質量基礎設施國際化步伐。
(二十一)提升公共技術服務能力
加快國家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檢測重點實驗室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創新“互聯網+質量服務”模式,推進質量技術資源、信息資源、人才資源、設備設施向社會共享開放,開展一站式服務,為產業發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術支持。加快培育產業計量測試、標準化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品牌咨詢等新興質量服務業態,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優質公共技術服務。加快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建共享質量基礎設施,推動互聯互通。
(二十二)健全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
加強對國外重大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跟蹤、研判、預警、評議和應對,妥善化解貿易摩擦,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服務,建設一批研究評議基地,建立統一的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信息和技術服務平臺。利用技術性貿易措施,倒逼企業按照更高技術標準提升產品質量和產業層次,不斷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建立貿易爭端預警機制,積極主導、參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
五、 改革完善質量發展政策和制度
(二十三)加強質量制度建設
堅持促發展和保底線并重,加強質量促進的立法研究,強化對質量創新的鼓勵、引導、保護。研究修訂產品質量法,建立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研究服務業質量管理、產品質量擔保、缺陷產品召回等領域立法工作。改革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全面清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加快向國際通行的產品認證制度轉變。建立完善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及風險調查制度。建立健全產品損害賠償、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和社會幫扶并行發展的多元救濟機制。加快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質量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二十四)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質量發展經費多元籌集和保障機制,鼓勵和引導更多資金投向質量攻關、質量創新、質量治理、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國家科技計劃持續支持國家質量基礎的共性技術研究和應用重點研發任務。實施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構建質量增信融資體系,探索以質量綜合競爭力為核心的質量增信融資制度,將質量水平、標準水平、品牌價值等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和貸款發放參考因素。加大產品質量保險推廣力度,支持企業運用保險手段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和新產品推廣應用。
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政府采購機制。鼓勵政府部門向社會力量購買優質服務。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確定和采購活動組織管理,將質量、服務、安全等要求貫徹到采購文件制定、評審活動、采購合同簽訂全過程,形成保障質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購機制。嚴格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切實把好產品和服務質量關。加強聯合懲戒,依法限制嚴重質量違法失信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建立軍民融合采購制度,吸納扶持優質民口企業進入軍事供應鏈體系,拓寬企業質量發展空間。
(二十五)健全質量人才教育培養體系
將質量教育納入全民教育體系。加強中小學質量教育,開展質量主題實踐活動。推進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加強質量相關學科、專業和課程建設。加強職業教育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推動企業和職業院校成為質量人才培養的主體,推廣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動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參與的質量教育網絡。實施企業質量素質提升工程,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評價制度,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一線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水平。加強人才梯隊建設,實施青年職業能力提升計劃,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作體系,培育眾多“中國工匠”。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和共青團組織作用,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青年質量提升示范崗創建、青年質量控制小組實踐等活動。
(二十六)健全質量激勵制度
完善國家質量激勵政策,繼續開展國家質量獎評選表彰,樹立質量標桿,弘揚質量先進。加大對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在金融、信貸、項目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和個人先進質量管理經驗的長效宣傳推廣機制,形成中國特色質量管理模式和體系。研究制定技術技能人才激勵辦法,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降低職業技能型人才落戶門檻。
六、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七)實施質量強國戰略
堅持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加快建設質量強國。研究編制質量強國戰略綱要,明確質量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各方資源,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持續開展質量強省、質量強市、質量強縣示范活動,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質量發展道路。
(二十八)加強黨對質量工作領導
健全質量工作體制機制,完善研究質量強國戰略、分析質量發展形勢、決定質量方針政策的工作機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質量工作格局。加強對質量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協調機制,統籌質量發展規劃制定、質量強國建設、質量品牌發展、質量基礎建設。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質量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質量管理和隊伍能力建設,認真落實質量工作責任制。強化市、縣政府質量監管職責,構建統一權威的質量工作體制機制。
(二十九)狠抓督察考核
探索建立中央質量督察工作機制,強化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將質量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以全要素生產率、質量競爭力指數、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等為重點,探索構建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新型質量統計評價體系。健全質量統計分析制度,定期發布質量狀況分析報告。
(三十)加強宣傳動員
大力宣傳黨和國家質量工作方針政策,深入報道我國提升質量的豐富實踐、重大成就、先進典型,講好中國質量故事,推介中國質量品牌,塑造中國質量形象。將質量文化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質量公益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誠信、責任意識,豐富質量文化內涵,促進質量文化傳承發展。把質量發展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和各類干部培訓院校教學計劃,讓質量第一成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為領導干部工作責任,成為全社會、全民族的價值追求和時代精神。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抓緊出臺推動質量提升的具體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舉措和要求落實到位。要組織相關行業和領域,持續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切實提升質量總體水平。(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共中央 國務院 質量提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