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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將對農村貧困大病患者開展集中專項救治
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了解到,廣西近日出臺《廣西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實施方案》,將分批分類對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患者開展大病集中專項救治,全面推進健康扶貧工作。
根據方案,2017年,廣西將對核實核準的患有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心臟室間隔缺損、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等國家規定的9種大病和白內障的貧困人口開展集中救治,同步開展其他病種救治工作;2018年底,基本完成9種國家規定的大病和白內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救治任務,集中救治覆蓋農村貧困人口;2020年,基本完成核實核準患有各種致貧大病農村貧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應治盡治。
方案要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收集貧困患者的健康信息,建立救治臺賬;除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定點醫院由自治區確定外,其余病種由各市衛計委確定,及時公布區域內定點醫院名單,公開定點醫院聯系方式,方便本區域內患者就診;對已核準需住院治療的大病患者,簽約醫生或醫生團隊聯系定點醫院進行治療。
據介紹,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在統籌區域內及經轉診批準到統籌區域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提高5個百分點;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貧困地區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醫保目錄范圍內藥品費用需占藥品總費用95%以上。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住院患者,持醫保卡、有效身份證件和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關證明(證件)在縣域內醫療機構辦理入院手續,并與醫療機構簽訂《“先診療、后付費”住院費用結算協議書》后,無需交納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療。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貧困大病患者 農村 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