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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救治貧困患者分輕重緩急
海南省衛生計生委日前出臺方案,決定以市(縣)為單位,依靠基層衛生計生服務網絡,核準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家庭數及患病人員情況,對需要治療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2016年年底之前,各市(縣)組織專家組為貧困患者進行評估和病情分類,制訂個性化救治方案;2017年6月之前,完成對能一次性治愈貧困患者的救治。二級、三級醫療機構要按總床位的1%左右設置扶貧病床,各鄉鎮衛生院設置扶貧病床不少于2張。
根據方案,海南省把45個重點病種和48個次重點病種所涉及的185種主要疾病劃分為3種情況:能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進行治療;需要維持治療的,安排定點醫院長期治療;需要長期治療和健康管理的,由定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治療和健康管理。
各市(縣)衛生局對能一次性治愈的患者,負責在本地區選定定點醫院,組織專家集中力量實施治療;縣級醫療機構負責收治由本市(縣)鄉鎮衛生院轉診的貧困患者;鄉鎮衛生院收治本鄉鎮需要住院維持治療的貧困患者;村衛生室村醫每周不少于一次探訪貧困患者,為其看病拿藥提供幫助,幫助貧困患者辦理慢病卡等相關證件和手續。各市(縣)精防、結防和皮防機構負責指導本市(縣)鄉鎮衛生院對肺結核、重性精神病、皮膚性病貧困患者實施治療和康復管理;省級醫療機構負責收治由市(縣)轉診的貧困患者,省級專科醫院負責收治未設置專科醫院的市(縣)貧困患者。(記者劉澤林)
編輯:趙彥
關鍵詞:海南 救治貧困患者 輕重緩急 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