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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西安地鐵"問題電纜"問責追責122人
(四)嚴肅追究奧凱公司及涉案人員責任。西安市公安機關對奧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等8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奧凱公司全部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撤銷奧凱公司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待對該公司債權債務、司法索賠、案件查辦等妥善處理完結后,將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
涉及其他單位和人員的違法違紀線索,有關地方和部門正在核查處理。
三、 舉一反三,全面加強質量安全工作
西安地鐵“問題電纜”造成安全隱患和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質十分惡劣,教訓十分深刻。各地區、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全面質量監管。
(一)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下最大氣力抓全面提高質量。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注重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政府部門監管作用、社會組織和消費者監督作用,切實加強質量共治。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全面質量監管,嚴把各環節、各層次關口,進一步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切實保障質量安全。推動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制度執行力和質量控制力,確保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產品、重要工程的質量安全。著力提高質量和核心競爭力,把質量打造成為新的競爭優勢,全面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工程質量和環境質量總體水平。當務之急,要全面深入排查“問題電纜”涉及的工程項目,盡快全部拆除更換“問題電纜”,同時在全國開展線纜產品專項整治,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必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落實好“放管服”改革各項工作要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政府部門要管好該管的,放開不該管的。要明規矩于前,明確市場主體行為邊界特別是不能觸碰的紅線;寓嚴管于中,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充實一線監管力量,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施重懲于后,嚴厲懲處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以剛性的制度來管權限權。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強化部門聯合監管,推動部門間、地區間涉企信息交換和共享,及時公開企業不良信息,提升監管效率和水平。加強信用監管、智能監管、審慎監管和全過程監管,完善科學監管機制,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寓監管于服務,急企業和群眾所急,主動解決企業和群眾困難,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三)必須完善機制,加快構建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完善招投標和設備材料采購制度,抓緊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文件,營造“優質優價”的市場氛圍。建立價格預警干預機制,加快改變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和采購管理模式,實施技術、質量、服務、品牌和價格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估,推動“拼價格”向“拼質量”轉變。深入整頓市場秩序,加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擾亂市場秩序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建設優質工程。特別是要“嚴”字當頭,大幅提高涉及群眾生命安全的質量違法成本,堅決把嚴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逐出市場,讓違法者付出高昂代價。
(四)必須壓實責任,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部署,教育引導廣大公職人員持廉守正,干干凈凈為人民做事。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強化激勵和問責機制,嚴肅處理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推動政風作風轉變,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執法不公等問題。保持高壓態勢,聚焦重點領域,堅決懲治腐敗問題,對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6月21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管 質量 西安市 工程 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