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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校車安全現狀調查:達標校車不多 專職司機難招
執法左右為難
2010年,我國首部《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標識》強制性國家標準公告發布,對校車的硬件設施提出要求。2012年4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開始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校車安全管理法規,它將校車安全問題納入法治軌道,為校車行駛施劃了“安全線”。2015年11月,新疆頒布了地方性法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對校車的管理作出了更為細致的要求。
據介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5年以來,新疆校車保有量從5年前的18輛,一躍上升至500輛左右。
“按照目前校車的數量來看,遠遠無法滿足實際需求。按客車荷載人數的最高上限54座來算,500輛校車能乘下不到3萬個孩子,隨便幾個學校的孩子加起來,就超過這個數量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處理和秩序管理支隊秩序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張端海分析,校車保有量極度缺乏,造成許多幼兒園、學校只得租用營運線路車、客車甚至公交車接送孩子,還有部分家長采取共同出資包車的形式,租用面包車接送孩子。從嚴格意義上說,這些都屬于“黑校車”,其中不乏營轉非客運車輛,這些車多已達到使用年限,接送孩子無疑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校車也是機動車,只要上路行駛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就應當依法處罰,可在實際執法中卻有很多難點,如果對所有‘黑校車’實行一刀切,徹底取締,在沒有合法的標準校車的前提下,學生出行就會受阻,造成社會矛盾。而且,這些無‘校車’可坐的學生就會選擇乘坐電動車或其他‘黑車’出行,可能產生新的、更嚴重的安全隱患。”張端海說。
由于校車只在學生上下學時使用,絕大多數時間是閑置的,這決定了它的低效率使用和高成本運行。服務價格太低,企業不愿意干;服務價格太高,學生不愿意坐。
張端海建議,校車應該向公交化運營方向發展,也可以讓校車運營或成為客運企業新的業務增長點,通過政府牽頭,教育、交管、學校等部門共同協調來解決。
編輯:梁霄
關鍵詞:新疆 校車 安全 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