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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茅臺酒上的官員:有的用礦泉水瓶裝茅臺上酒桌
(羅建強)
對此,官方認為,羅建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除了給予他雙開處分,還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記者發現,一個月前的4月28日,也就是五一、端午節前,貴州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羅建強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通報稱,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9月,羅建強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并收受2瓶茅臺年份酒、24瓶國宴茅臺酒。2016年9月,羅建強在其繼子舉辦婚禮期間收受3名下屬禮金2.4萬元。
天津廳官礦泉水瓶裝茅臺酒
記者梳理發現,近些年倒在茅臺酒上的官員并不鮮見。他們有的視茅臺酒為身份象征,搞大吃大喝,不惜用礦泉水瓶裝著偷偷帶到飯桌上喝;有的公然收受他人所送高額禮品,有的則利用公款購買,大肆揮霍浪費。
與上文所述的羅建強相似,在中紀委公開曝光的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中,河南省信陽市財政局原局長李敦峰也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只不過數量上比起來,后者更為觸目驚心。
(信陽財政局原局長李敦峰)
今年1月18日的通報顯示,李敦峰利用職務便利,在2013年至2016年違規收受下屬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送的禮金17.4萬元、茅臺酒39件。此外,他還套取1.8萬元,購買30條軟中華香煙用于本單位的超標準接待。最終,此人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茅臺酒 官員 用礦泉水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