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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呼喚加快企業信用建設
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發展普惠金融,除了必要的監管政策規制約束以外,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小微企業不能成為信用“黑箱”,必須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信用大數據庫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動大中型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聚焦小微企業和“三農”等并提升服務能力,明確要求大型商業銀行2017年內要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設立。
普惠金融,是指以可以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其對象除了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等特殊群體,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也是其重點扶持對象。當前,我國大中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等普惠金融存在“嫌貧愛富”、供給不足現象。要求大中型商業銀行發展普惠金融,本質上是讓其履行國有銀行責任、金融公平責任。
從銀行的角度來講,發展普惠金融也是其自身需求。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存款被互聯網金融大幅度擠占,商業銀行利潤率在下降、不良率在上升,商業銀行亟待順應金融業發展新趨勢。而且,近年來大中型商業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如房貸呈現風險增大趨勢,大企業信貸業務因為同質化、議價能力低導致利潤率變薄。對比之下,小微企業信貸利率高、企業成長性高,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可以優化信貸業務結構,贏得未來增長空間。
事實上,不少大中型商業銀行是有意愿發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也曾付出不小的努力,但效果并不理想。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小微企業的風險識別難度大、成本高。因而,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發展普惠金融,除了必要的監管政策規制約束以外,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小微企業不能成為信用“黑箱”,必須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信用大數據庫。
無論是大型企業或是小微企業,銀行信貸本質上就是一種“信用經濟”。之所以大型企業容易獲得銀行的貸款,并不完全是因為大企業有土地等抵押物。實際上,抵押物并不是銀行放貸的第一位理由,首要的還是其現金還款能力。能讓銀行相信“還款”能力,主要源于大企業既往的數據積累,如多年的納稅記錄、銷售收入、透明的購銷成本和財務報表、還款信用,等等。與此相對應的是,小微企業往往是“夫妻店”“父子店”,甚至是“個人店”,企業很大程度上幾乎等同于“自家的”或“個人的”,銷售收入、應收款和負債、真實利潤率等核心數據缺乏,或是全憑個人“一張嘴”,這猶如一個信用“黑箱”,難以量化風險,怎能讓銀行放心對其發放貸款?
銀行信貸不同于一般企業經營,雖要考量利息高低所帶來的利潤率,但風險管控遠比利潤率更為重要,因為一筆不良貸款所帶來的損失可能吞噬數十筆貸款所帶來的利潤。也就是說,鼓勵發展普惠金融,最為重要的并不是小微企業貸款的利息高低,關鍵在于小微企業不能是一個信用“黑箱”。小微企業向銀行提交了企業信用信息,銀行才能從小微企業中選擇低風險客戶。
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大數據庫的建設,是一個復雜、龐大的工程,涉及標準制定、法律保障、數據共建共享等,這絕非一家銀行和小微企業能夠實現。這是發展普惠金融的一項基礎設施,政府有關方面應該發揮好相關作用。當然,具體到小微企業信用評分,政府也不必大包大攬,可以引入第三方評價體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盤和林)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金融 普惠 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