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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履行國有大行責任
5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到今年年底,大型商業銀行要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的設立,要成為發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
小微企業一直處于困難的前沿,迫切需要來自金融部門的資金支持。政策面上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貨幣政策上則體現為“定向降準”,即通過對與小微企業靠得近的地方中小銀行、股份制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等位于基層的中小金融機構實施相對寬松的準備金率政策,來提高這些銀行支持小微企業金融需要的能力。但從這幾年的實踐來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在各類市場主體中,小微企業并不是優質的信貸對象,在信貸利率已經實現市場化以后,中小銀行普遍以高于大銀行的存款利率來吸引儲蓄,貸款利率自然也水漲船高,小微企業難以承受負重。
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大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切準了薄弱環節。我國的大銀行多是國有控股性質,它們的發展包括了國家的扶持和全民為其作出的貢獻,因此需要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將信貸目光聚焦到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國有大行將信貸方向適當向小微企業傾斜,有助于它們調整業務拓展方向,體現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目標,更好地為社會經濟運行服務。
國有大行參與到普惠金融,向小微企業提供以信貸為主的金融支持,對這些銀行也提出了現實的挑戰。我國五大國資銀行通過艱辛的改革,已經建立起了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對每一筆信貸都有嚴格的風險管理,如果完全按照現行的評審機制,幾乎很少有小微企業能夠得到其信貸。國務院常務會議為此提出,國有大行的普惠金融事業部要采取專門的信貸評審、風險管理、資源保障、績效考核等機制,下放信貸審批權限,實行專業化經營管理,要合理提高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業務不良貸款容忍度。
當然,這些政策改變并不意味著允許國有大行出現更多的壞賬,而是要求國有大行建立起符合小微企業信貸實際需求的信貸評審和風險監管機制,這還有待于國有大行在實踐中作出探索和改革。
(作者為知名財經評論員)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金融 企業 信貸 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