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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制度的世界價值
春回大地。從海外傳來消息:西班牙執政黨人民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設立“人民監督辦公室”,專司黨內監督職責,以更有力地懲治黨內腐敗,提升民意支持率,重新獲得單獨執政的能力。這是這個具有41年歷史的執政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上采取的一項重大措施。人民黨領導人坦言,這一措施是“仿效中國共產黨的反腐措施和機制”而設立的“西班牙版的‘紀檢委’制度”,其“靈感來自中共”。這一生動事例表明,中國共產黨的監督制度、監督體制和監督實踐,已經超越國界,正在產生巨大的“世界效應”。
強化黨內監督,充分發揮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作用,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根本性措施。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在總結歷史經驗尤其是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修訂并正式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賦予包括各級紀檢委在內的黨內監督制度以更嚴格、更深刻的制度化功能。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實踐及其制度化建構,創造性地回答了工人階級政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如何防止脫離群眾、權力腐敗,如何堅守執政為民、取信于民的歷史性課題,對其他類型的執政黨如何鞏固執政地位、贏得人民支持也具有普遍性借鑒意義。西班牙人民黨學習中共經驗,建立黨內監督機構,監控和防止權力腐敗行為,進一步證明了我們黨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的意義與方向。
監督劍指腐敗。權力腐敗,是任何公共權力都面臨的可能性與危險性。權力腐敗,對于執政黨來說又是最大的危險,能否堅決防止和懲治黨內腐敗,直接關系到黨的執政地位和生死存亡。從一定意義上說,任何執政黨都始終面臨著與權力腐敗行為作斗爭的艱巨任務。正因為問題如此嚴重和復雜,所以許多國家的執政黨都難以跳出“不反腐亡國、真反腐亡黨”的“怪圈”。這樣一個世界性難題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老大難”問題,在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全面從嚴治黨中獲得了有效解決。其中一個最成功的經驗就是加強黨內監督。黨的各級紀檢委和黨內巡視制度手握“尚方寶劍”,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利劍高懸,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效扼制了腐敗蔓延的勢頭。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中鄭重宣告,經過全黨共同努力,當前“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筑,黨內政治生活呈現新的氣象”。
監督嚴肅黨紀。相對于集中查處腐敗大案要案,黨內監督在破“潛規則”、立“明規矩”,凈化優化黨內政治生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方面,更加具有“治本”功能。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無論是“管”抑或是“治”,都包含著監督。黨內監督制度是強化制度治黨的關鍵環節,是凈化優化黨內政治生態的關鍵保障。因為一切權力都離不開監督,執政黨執掌的公共權力尤其離不開監督;失去監督的權力勢必蛻變成腐敗的權力,缺乏監督的執政黨很難成為人民的忠實代表。黨內監督的根本任務是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正是由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強化黨內監督,立規矩、嚴紀律,把黨的規矩和紀律挺在法律前面,促進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自覺守法,而且嚴格守紀,才確保黨風政風逐步好轉,逐步營造起風清氣正、“山清水秀”的黨內政治生態。
監督覆蓋全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干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黨員、干部人人置于監督之下,包括專司“監督別人”的“紀檢委”也要接受監督,這是中國共產黨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的鮮明特點,充分顯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也彰顯了一個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執政黨的高度政治自覺。黨的十八大以來,正是由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打鐵還需自身硬”莊嚴承諾,全面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的監督,并把黨內監督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協調起來,形成強大的監督合力,從而有力促進了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共產黨員發揮模范帶頭作用、黨的各級組織充分履行職能,黨內監督全覆蓋效應正在愈益彰顯。
總之,監督制約了權力、凈化了黨身,監督倡揚了正義、贏得了民心。中國共產黨獨具特色的黨內監督制度,是一筆彌足珍貴的政治資源,不僅對確保我們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凈化優化黨內政治生態具有長久性的促進作用,而且對于世界其他執政黨建設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在促進世界政黨文明、推動人類政治文明中必將釋放出愈來愈顯明的政治價值。
(作者為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會長)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監督 黨內 監督制度 腐敗 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