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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東峰:“二重證據法”相關問題再辨析
日本影響因素辨析
1900—1906年,王國維的治學方向主要是近代西方哲學、心理學、美學、教育學等領域以及對西方學術成果的譯介,《王國維年譜》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佐證:1900年撰《〈歐羅巴通史〉序》、譯《勢力不滅論》;1901年譯《教育學》《算術條目及教授法》;1902年譯《教育學教科書》;1903年撰《哲學辨惑》《論教育之宗旨》《汗德像贊》等;1904年撰《尼采之教育觀》《紅樓夢評論》等;1905年撰《論哲學家及美術家之天職》《論平凡之教育主義》等;1906年撰《德國哲學大家汗德傳》等。1905年,王國維將之前的哲學、教育學等研究成果,結集為《靜庵文集》刊行,目的是“以存此二三年間思想上之陳跡”。
1907年,王國維在《三十自序·二》說,“余疲于哲學有日矣……而近日之嗜好所以漸由哲學而移于文學”,并旁及戲曲。這標志著王國維學術研究的一次重要轉折。這一轉折在《王國維年譜》中再次得到證明:1908年校《片玉詞》,輯《南唐二主詞》等;1909年撰《〈雍熙樂府〉跋》《宋大曲考》等;1910年校《錄鬼簿》,草《古劇腳色考》等。
如果說在學術生涯初期(1900—1906)王國維的治學方向受到日本學者對其傳授的西方哲學、教育學、美學等學科的影響,筆者完全贊同。1907年,王國維棄西方哲學而轉向中國文學與戲曲,是其自省后的決定;自1911年起,轉而致力于古史考證,則是羅振玉的勸說。其中找不到日本學者的影子。
1911年12月至1916年2月,王國維追隨羅振玉寓居日本,其間與日本學者廣泛交流,主要有文學創作、資料搜集、成果交流、雅集酬唱、作品譯介等。例如,1912年9月27日,王國維《致鈴木虎雄》:“狩野先生歐洲之行,本擬作五排送之,得數韻后頗覺不工,故改作七古,昨已脫稿,茲錄呈請教。”1912年12月26日,《致鈴木虎雄》:“前聞大學藏書中有明人《堯山堂外紀》一書,近因起草宋元人戲曲史,頗思參考其中金元人傳一部分,能為設法代借一閱否?”1915年11月,《致林泰輔》:“嗣讀大著《周公及其時代》一書,深佩研鉆之博與論斷之精。”在上述交流活動中,僅資料搜集與研究成果屬于學術交流,或對王國維“二重證據法”有所裨益,但與王國維同羅振玉等國內學者的學術互動相比,它所產生的影響及作用極其有限。
在《再析》“與日本學者交游促成‘二重證據法’提出”一節中,楊鵬指出,內藤湖南的甲骨文研究是“在王國維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狩野直喜《中國俗文學史研究的資料》(1916)比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1915)晚一年發表;林泰輔《龜甲獸骨中所見地名》(1919)在王國維《三代地理小記》(1915)發表4年后出版;林泰輔1921年發表的《關于支那上代的研究資料》,提出研究中國古史須重視“龜甲獸骨文、銅器文、銅器、貨幣、古璽、兵器、石器、玉器、陶器、石刻文等類的古物”。而王國維《簡牘檢署考》(1912),《釋幣》《齊魯封泥集存》(1913),《流沙墜簡》《歷代符牌圖錄》《四朝鈔幣圖錄》(1914),《殷虛書契前編》《古禮器略說》(1915),《毛公鼎考釋》《魏石經考》(1916),早已經開始運用甲骨文、銅器銘文、貨幣等進行古史研究。楊鵬列舉的日本學者的例子恰恰證明,在與日本學者的學術交流互動中,王國維影響和啟發了日本學者。
“二重證據法”與中國傳統金石學存在一定的淵源和繼承關系,王國維也承認“中國紙上之學問賴于地下之學問者,固不自今日始矣”,宋代金石學、乾嘉考據學均是其源流。王國維與羅振玉學術交流密切,他“每著一書”,必定與羅振玉“商體例、衡得失”。王國維自1916年2月回國后,仍以書信形式與羅振玉保持密切的學術交流。《王國維全集·書信》共搜集書札500余件,其中寫給羅振玉的多達241件。例如,1916年2月23日,《致羅振玉》:“《史籀篇》已寫出,得二百六十字……擬先作序論一篇,首述籀篇源流,次論籀篇乃字書……不知此說公謂何如?祈教之。”
可見,羅振玉對王國維的學術影響遠非日本學者所及,是“二重證據法”的源流之一。楊鵬認為日本學者對王國維的學術影響是“二重證據法”的形成源流,竊以為有失客觀公允。
作者:洛陽師范學院圖書館 王東峰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王東峰 二重證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