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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關鍵是保住公益底色
3月9日,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總工程師徐道行向媒體公開表示,上海市關于共享自行車標準正在制定,預計6、7月份就能施行。“存量車的安全性抽檢、強制報廢期限是三年,故障車處理期限、投訴電話24小時開通、購買安全保險等消費者關心的問題都將在團體標準中有明確體現。”徐道行說。(3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機動車數量大幅度增加,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更加嚴重,城市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據環保部門數據顯示,城市空氣污染約79%來自汽車尾氣的排放。由城市交通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嚴重困擾了城市的發展,也給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可見,發展“共享單車”,著力解決城市短距離交通難題,是建設綠色公交的有效方法之一。
然而,無論是過去由政府大包大攬的公共自行車服務體系,還是如今企業一哄而上的“共享單車”經營項目,均引發了諸多問題。如占道、亂停亂放、人為損壞、被盜等,嚴重制約了“共享單車”的健康發展。如此語境下,上海將在全國率先出臺“共享單車標準”,如提高準入門檻、三年強制報廢、投訴電話24小時開通、購買安全保險、推進停車位‘電子圍欄’建設等,將會促使“共享單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然而,有了“共享單車標準”,并非意味著對“共享單車”的管理,就可以一蹴而就了,若想“共享單車”能夠順利步入公交軌道,尚有許多工作要做。首先,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制定“共享單車”交通發展的總體規劃,成立“共享單車”服務公司,參照現行公交公司的運營體制進行管理,并將其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普遍設立自行車存放場地,設置專人管理;在城市的社區、街道、車站、商業區、學校、大型工商企業等公共場所,廣泛建立自動出租站,將散放的自行車統一進站,開展標準化管理,隨時隨地為用戶提供低廉方便的服務。
特別是,發展“共享單車”,關鍵是保住公益底色。要知道,“共享單車”的運營,雖然是一種有償服務行為,但不能把它作為單純以贏利為目的企業來運作,而是把它作為政府的一項公共服務。這就要求,政府在提高準入門檻的基礎上,應加大投入,實行“購買服務”,保持“共享單車”提供低償服務的公益本色,并讓“共享單車”也在專用道上運行;同時,應積極提供各種政策支持,把服務工作做實做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共享單車 公益 保住 底色 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