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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把基層作為高校畢業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臺,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創新政策措施,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引導大批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有力推動了基層事業發展。同時也要看到,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和基層發展對各類人才需求相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還存在動力不足、渠道不暢、發揮作用不夠、發展空間有限、服務保障不力等問題。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發揮高校畢業生在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就業優先戰略,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基層發展為目標,以更好發揮高校畢業生作用為核心,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務體系,加快構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長效機制,確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將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營造有利于高校畢業生立足基層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更好鼓勵高校畢業生扎根基層、服務基層。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思想引導,實施基層服務示范引領項目,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向基層流動的長效機制。
——堅持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務相結合。把轉變政府職能和創新管理方式結合起來,著力完善各項支持政策,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
二、 多渠道開發基層崗位,為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搭建平臺
(三)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就業崗位。認真落實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要求,結合基層實際需求和轉變政府職能、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模式需要,加大在基層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農業技術、農村水利、扶貧開發、社會救助、城鄉社區建設、社會工作、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等領域購買服務的力度,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從基層實際需求出發,精準聚焦短缺人才,以縣域為單位定期梳理本地區迫切急需的崗位信息,依托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信息發布平臺等渠道,加強信息發布和政策引導,鼓勵用人單位優先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集中政策資源精準發力,落實好各項就業扶持政策。
(四)引導高校畢業生投身扶貧開發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農業現代化部署,結合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扶貧開發需求,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種業、農業技術、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子商務、農村合作經濟和基層水利等事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從事扶貧工作,到貧困村創業并帶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報扶貧項目支持、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等扶貧開發政策。到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五)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在深入實施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中,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新空間,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就業。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具有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的高校畢業生。抓好《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執行,落實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各項傾斜政策。
(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根據基層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編制政策和編制標準適當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為適度擴大招聘高校畢業生創造條件。基層單位出現崗位空缺,擇優招錄高校畢業生或者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門招錄高校畢業生。研究制定符合縣鄉機關工作特點的公務員考錄測評辦法。市地級以上機關新錄用高校畢業生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可安排到縣鄉機關鍛煉1年。加大招錄國家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到鄉鎮一線和其他基層單位工作的力度,為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提供源頭活水。
(七)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適應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形勢,將大學生參軍入伍納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鼓勵和吸引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軍營建功立業。進一步完善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重點落實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學費資助、復學升學、就業創業等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為大學生入伍開辟綠色通道,落實預定兵工作機制。完善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部隊長期服役政策,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有關規定享受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認真細致做好服務,對大學新生、在校生、畢業生等不同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動員,持續關心大學生士兵鍛煉成長,進一步提高大學生征兵數量和質量。
(八)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主渠道作用,鼓勵中小微企業在適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優化升級以及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過程中,進一步開發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專長的管理型、技術型就業崗位。引導新興業態與傳統行業融合發展,支持發展就業新模式、新形態。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
(九)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新創業。落實國家關于清障減負各項政策,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環境。加快發展眾創空間,依托大學生創業園、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創業孵化基地等,為高校畢業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專業化的創新創業平臺。發揮財政、信貸、創投以及社會公益等各類資金的作用,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創新提供多渠道資金支持。充分挖掘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潛力,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幫扶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的作用。鼓勵高校畢業生根據自身專長和區域經濟特色,在基層創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網絡創業,并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政策支持。支持高校畢業生以資金入股、技術參股等方式,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鼓勵其興辦家庭農場,對其中符合扶貧扶持政策、農業補貼政策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政策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充分利用閑暇時間,通過互聯網遠程技術為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務或兼職工作,以多種形式為基層發展貢獻才智。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印發 引導鼓勵 高校畢業生 基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