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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政協搭建跨區域協商平臺促“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3。破除跨區域創新的體制“圍墻”
為了弄明白京津冀協同創新到底卡在哪,北京市政協對三地創新鏈條上的主管部門基本上挨個作了調研,單單是具體政策障礙就梳理出了一長串。
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難以在河北科技園區推廣應用;科技成果評估和備案審批程序多、流程長,科技成果轉化與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沒有協調配套;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激勵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只面向高新技術企業,未能涵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的互認與共享落地效果不夠好……
體制機制改革的不銜接,限制的是創新資源的自由流動,抑制的是區域創新活力。
京津冀是國務院批復的全國唯一一個跨省級行政區域的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亮點在此,難點也在此。天津市政協副主席陳永川認為,三地在市場準入標準、安全管理與監督、檢驗檢疫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限制性規定,增加了企業成本,妨礙了創新資源的自由流動。
他說,現行財稅體制和政績考核辦法,也不利于激發各區域協同創新的積極性。而消除政策障礙的難點,恰恰就在于建立起一個合理的區域利益共享機制。他建議,探索區域利稅改革分配試點,以此為突破口,協調區域稅收利益,探索形成完善的利益共享機制,為三地產業對接創造制度優勢。
推進協同創新體制機制改革,需要抓手。
北京市政協副主席閆仲秋建議,以“4+N”地區(即河北曹妃甸協同發展示范區、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合作區、河北張承生態功能區、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和若干個合作平臺)為核心區域設立京津冀創新發展試驗區,在管理體制上實行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牽頭,三地共同參加的聯合管理模式。
北京市政協在調研報告中還建議,強化京津冀一盤棋意識,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在試驗區內實現決策、咨詢與執行各層面功能的一體化,合力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
“通過改革將各創新主體結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實現縱向有中央部委參與的聯合管理體系,橫向有動態協商協調機制的區域創新體系。以‘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結構優化、效益優先’為原則,尋求區域最大公約數。”調研報告建議。
編輯:楊嵐
關鍵詞:創新 京津冀 跨區域協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