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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地方醫療基本法規將在深圳實施
中新社深圳12月30日電 (記者 鄭小紅)在30日舉行的中國首部地方醫療基本法規——《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啟動儀式上,深圳市市場監管委向深圳遠東婦產醫院頒發了內地第一張商事主體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相同的營業執照。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簡稱《醫療條例》)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深圳醫改挺進“深水區”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醫療條例》被譽為深圳醫療“基本法”,2014年列入深圳市人大立法計劃,2016年8月25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中表決通過。
《醫療條例》提出了一系列大膽的創新,如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師實行累積計分制度、加入深圳市醫師協會開展行業自律,要求醫療機構向患者公開全部病歷,將醫療機構明確為“公共場所”,對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承擔的基本醫療均給予適當的政府補助等,有助于規范醫療執業行為,改善醫患關系,促進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
此外,《醫療條例》將醫療機構執業場所明確為公共場所。對此,警方表示,將深入開展“平安醫院”專項行動,對傷醫、“醫鬧”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各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