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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年度長協談判大幕將啟 合同執行力難題待解
集成期貨煤炭行業研究員鄧舜對記者說,2016年度重點企業的煤電長協合同直到農歷春節后才簽訂 完成。今年煤炭價格大幅上漲,預計煤電雙方對于明年煤價走勢的判斷將存在更大的分歧。不過,近期國家發改委召開的多次會議都提出要加快推進明年的煤炭長協 簽訂工作。在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的推動下,大型煤電企業最終順利簽訂長協合同的可能較大。但是,可能只是敲定基礎價格,因為后期合同價和市場價會出現背 離,合同執行率也會迅速降低。事實上,今年的長協價就從年度價逐漸演變成了旬度價。
“如果不提出新的定價模式,很難改變目前煤電雙方興 師動眾簽長協、后期合同執行不了了之的情況。”汾渭能源價格中心主任曾浩認為,從過往情況來看,合同約束力極低。今年煤炭供應偏緊,價格大漲,上游企業大 多以長協價和現貨價相結合的方式向下游發貨,期間不斷調高執行現貨價部分的比例。而有的電力企業大幅采購低價進口煤,對于國內煤的采購量遠低于長協合同定 下的數量,也沒聽說過上游煤炭企業要維權。
一家大型電力企業人士向上證報記者透露,以近期的動力煤價格推算,60%至70%的火電企業面臨虧損。
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近期發布數據顯示,9月份,山西省火電企業凈虧損0.91億元(稅前)。52家省調火電廠中,30家企業出現虧損,虧損比例達57.69%。在煤價上漲和電力過剩的雙重夾擊下,發電企業的日子顯然不好過。
上述發電企業人士表示,電力企業也希望能夠簽訂一個定價模式合理的長協合同,以保障電廠的利益。
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相關負責人近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在價格上煤電雙方可以商定一個基礎價,在此基礎上參照市場變化相應調整。合同雙方若隨意違約,都可能被納入失信名單甚至是黑名單,這將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
曾浩認為,目前神華采取的月度長協和旬度現貨價格相結合的定價模式,較好地解決了定價問題。一旦價格機制合理,合同的執行力度也將提高。相關部門在推動 煤炭長協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可以對現貨加長協價格模式設定一個比例。這樣既保留一定的調控空間,達到穩定煤價的目的,同時又尊重市場規律,提高合同執行率。
編輯:梁霄
關鍵詞:合同 煤炭 煤電 環渤海 發改委 北方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