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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 來自寨卡疫區人員可免費檢測 嚴防人傳人
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 (高奕楠)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關于馬來西亞寨卡病毒病疫情旅行警示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指出從馬來西亞返回國內的人員,特別是曾去過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地區或被蚊蟲叮咬者,入境時如有發熱、皮疹等癥狀,應當主動向入境口岸的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
記者從國家衛生計生委《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二版)》獲悉,寨卡病毒主要以蚊媒傳播,也可通過母嬰、性、輸血傳播。目前,尚無有效的抗寨卡病毒藥物或疫苗,赴流行區旅游、經商、勞務輸出等應謹慎出行,并做好防護措施。
來自馬來西亞人員可免費篩查寨卡病毒
今年9月15日,世界衛生組織通報馬來西亞新增2例寨卡病毒病病例,并將馬來西亞列入寨卡病毒病疫區名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質檢總局現發布旅行警示公告。《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個月。
《公告》提示,近期前往馬來西亞旅行的人員,旅行期間應當采取嚴格預防措施避免被蚊蟲叮咬,如穿著淺色長袖衣服及長褲、噴涂蚊蟲驅避劑、使用蚊帳等。在馬來西亞期間應自我監測健康狀態,如被蚊蟲叮咬,并出現發熱、皮疹等癥狀時,應當及時就醫。
近期從馬來西亞返回國內的人員,特別是曾去過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地區或被蚊蟲叮咬者,入境時如有發熱、皮疹等癥狀,應當主動向入境口岸的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入境后如出現上述癥狀者,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旅行史和蚊蟲叮咬史,同時在21天內繼續噴涂蚊蟲驅避劑,以免傳播家人或他人。
孕婦或計劃懷孕者及其性伴侶,應當盡量避免前往馬來西亞等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的地區;如果確需前往,在計劃出發前可咨詢當地檢驗檢疫機構所屬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提前做好預防措施;近期有馬來西亞居住和旅行史者,如被蚊蟲叮咬,并出現發熱、皮疹等癥狀時,應當及時就醫;回國后,建議6個月后再計劃懷孕,如果已經懷孕,需告知醫生旅行史和蚊蟲叮咬史,并密切監測胎兒發育情況。
各地檢驗檢疫機構應加強聯防聯控,與當地勞務派遣機構保持溝通渠道順暢,及時掌握前往馬來西亞及返回務工人員信息,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監測。
各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對來自馬來西亞人員提供免費的寨卡病毒篩查檢測,上述人員可與各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聯系進行免費檢測。
尚無有效的抗寨卡病毒藥物、疫苗
今年四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二版)》指出,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并通過蚊媒傳播的一種自限性急性疾病。寨卡病毒主要通過埃及伊蚊叮咬傳播。
臨床癥狀包括發熱、皮疹(多為斑丘疹)、結膜炎、關節痛及肌肉痛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約80%的人為隱性感染,僅有20%的人出現上述臨床癥狀,一般持續2-7天后自愈,重癥和死亡病例少見。
蚊媒傳播為寨卡病毒的主要傳播途徑。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過叮咬的方式將病毒傳染給其他人。有研究證明寨卡病毒可通過胎盤由母親傳染給胎兒。孕婦可能在分娩過程中將寨卡病毒傳播給新生兒。在乳汁中曾檢測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無寨卡病毒通過哺乳感染新生兒的報道。
寨卡病毒可通過性傳播,目前報告的少量病例均為男性患者感染其女性性伴。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感染寨卡病毒的女性可將病毒傳播給其性伴。
寨卡病毒可能通過輸血傳播,目前已有可能經輸血傳播的病例報告。
目前,尚無有效的抗寨卡病毒藥物,但由于癥狀普遍較輕微,不需要特殊治療。患者注意休息和補充水分,加以對癥治療即可。如果癥狀加重,病人應當及時就醫。孕婦一旦確認感染寨卡病毒則需要嚴密監測胎兒發育狀況。
另外,目前也暫無疫苗可以預防,赴流行區旅游、經商、勞務輸出等應謹慎出行,并做好防護措施。
編輯:趙彥
關鍵詞:寨卡病毒 寨卡疫區人員 免費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