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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網約車擬要求本地人本地車
焦點4
出租汽車將實施總量動態調控
北京交通委:出租汽車占用大量道路資源,加劇交通擁堵
根據《北京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北京的出租汽車實施總量動態調控機制,巡游車要與網約車按照合理運力規模調整。
北京市交通委對此解讀稱,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考慮:一是出租汽車具有服務雙方的流動隨機性和消費的一次性等特征,屬于難以完全實現市場化放開競爭領域。二是出租汽車屬于小客車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資源,具有不經濟性、加劇交通擁堵等負外部性。三是國際上絕大多數特大城市(東京、紐約等)和國內大城市都對出租汽車實行運力管控,這也是大城市發展規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四是北京作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氣治理兩個方面,一方面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合理利用道路資源,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緩解交通擁堵;另一方面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倡導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改善空氣質量,還北京一個藍天。以上因素決定了出租汽車需實施總量調控。
焦點5
私家車提供合乘一天不能超兩次
提供合乘車輛需是本地號牌;合乘平臺應單獨設立
《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昨日同時發布,這個全國首個合乘指導意見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其駕駛的小客車、分攤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費和通行費)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合乘雙方應合理分攤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合乘車輛需要是北京本地號牌車輛,駕駛員需要提供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實名認證。注冊駕駛員的合乘頻次每車每天不得超過兩次。
運營企業提供下載的合乘軟件應當獨立設置,不應與巡游車、網約車軟件合并;合乘軟件應當為合乘雙方提供協議文本。同時,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以合乘名義開展非法營運。
交通業內專家表示,合乘指導意見給合乘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實現途徑,其中,要求合乘平臺單獨設立,是為了打擊運營企業以順風車、拼車等名義從事出租客運經營。
■回應
首汽:對司機和車有戶籍要求可以理解
在多地公布網約車落地細則(征求意見稿)后,首約科技CEO魏東表示,四城的落地措施,落實了交通運輸部“一城一策”的要求。北京作為特大型城市,人口壓力大、環境污染壓力大,有其特殊性,對于車輛和駕駛員準入有戶籍的嚴格要求可以理解。
“首汽約車采用的是巡游出租車存量轉換為網約車的經營方式,在不增加北京出租總量的前提下,融合發展網約車。”魏東介紹,目前,首汽在北京的所有運營車輛,都符合細則的車輛準入要求,首汽約車也將根據各地出臺的細則嚴格落實。“如果有需要調整的就調整,肯定是要符合當地政策。”
滴滴出行昨日回應,落地細則如果實施,將造成車輛供給驟減,網約車車費翻倍。
滴滴表示,地方政府對網約車軸距(≥2700mm)、排量(≥1750毫升,≥1.8T或2.0L)、車輛準入年限(≤兩年新車)等參數規定,無形中抬高了門檻準入標準,此舉將導致車輛供給驟減。
滴滴以上海為例,據滴滴平臺統計,目前從事網約車的車輛符合新軸距要求的,不足1/5。
滴滴還表示,網約車車費將翻倍,“或將抬高網約車費到當地出租車價格的兩倍或以上”。滴滴認為,網約車定價之所以相對實惠,主要是因為社會共享車輛本身的平民性,要求用帕薩特、奧迪A4L等以上的車型提供網約車服務必然提高運營成本。
易到也關注到四城公布了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本身也是開放創新的體現。”易到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積極貫徹落實網約車新政和各地實施細則,并根據各地征求意見稿的時間表,通過正常渠道向主管部門反饋有關政策意見建議,同時積極開展資質申請工作。(記者 郭超)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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