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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盯上購物網站:有師傅帶著徒弟打假
訴訟內容成模式
多數以包裝標識為由起訴
北青報記者查詢近年來食品權益案件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例發現,他們在起訴內容上也形成了相應模式。
唐先生在某超市購買10瓶進口葡萄酒,購買后發現涉案葡萄酒沒有中文標簽,沒有標注中文名稱、配料表等內容,于是向食藥局舉報。后食藥局認定超市銷售的葡萄酒違反法律,對超市作出行政處罰。唐先生與超市協商沒有結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超市承擔退貨及價款10倍賠償。后法院支持了唐先生的訴訟請求。
類似唐先生這樣的職業打假人,以商品包裝、標簽說明、成分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然后向經營者索賠的案例非常多,他們認為,食品標簽、說明書、成分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不是標簽瑕疵,而是生產者、經營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并以此理由提起訴訟。
在起訴對象上,他們幾乎都是以銷售涉案商品的經營者作為被告,很少有以生產者為被告的情況,對于這種現象,一位業內人士認為,以經營者為被告是最為經濟的訴訟方式,而以生產者為對象會存在生產商在外地、不好找人等情況,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金錢成本。
在訴訟要求上,他們一般不要求追究經營者的違約責任,而是向經營者主張食品安全責任并要求10倍賠償。
現網購職業打假人
多選擇大網站
隨著網上購物的興起,職業打假人也將目光投向了購物網站,并出現了一批專盯網站的“網購職業打假人”。在一些地方的法院,網購維權案件中原告為職業打假人的甚至占到了全部案件的9成。
王女士在天貓、京東等網絡購物平臺上分別購買了多種商品,涵蓋電器、食品、生活用品等多個領域,隨后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商家涉嫌虛假宣傳為由分別將生產商起訴至法院,除了訴請退還購物支出外,還要求獲得相應的賠償。通過這種方式,焦女士半年之內共提起了7次訴訟。
北青報記者查詢案例發現,目前國內較大的購物網站幾乎都曾被職業打假人起訴過,比如,某購物網站曾經被3名消費者起訴了50次,其中兩人承認是職業打假人。
在這起案件中,兩名職業打假人在某購物網站上購買了即食燕窩,他們認為涉案商品外包裝標明的配料中含有蘆薈,但國家規定如果蘆薈沒有經過安全性評價證明能食用,是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便起訴到法院,要求“退一賠十”。最后獲得法院支持。
在網站選擇上,網購職業打假人選擇的網站一般都是大眾熟知的網絡購物平臺,如天貓商城、京東商城、一號店等網站,這些購物網站銷售量大,涉及消費群體也大。比如,一名職業打假人專門在某著名購物網站上買行車記錄儀,然后就去法院起訴,先后買了10幾次之多。
在網購職業打假人案件中,還出現了一種情況,打假人首先會去實體店購買認為有問題的商品,然后起訴實體商家,在獲得支持后,他們會再到購物網站購買相同的產品進行起訴,法院曾經出現過某款產品被不同打假人在不同網站多次購買然后網站被多次起訴的情況。
而在購買的商品上,網購職業打假人一般選擇購買食品、保健品類商品,“這類商品更容易在標簽上挑出毛病。”
編輯:秦云
關鍵詞:職業打假人 購物網站 師傅帶著徒弟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