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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不再是世外桃源
“互聯網+金融”并非一個新業態,它依然是金融行業,而傳統的金融定律在互聯網金融中不可能全部失效。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犯罪日益猖獗。7月25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劍指網絡借貸中間賬戶、暗搞資金池、虛假發布投資信息、自融自用等違法現象。至此,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基本定調,拉開了真正的洗牌周期。
近幾年我國互聯網犯罪案件正以每年30%的速度遞增,社會危害性不斷擴大。互聯網金融犯罪分子打著互聯網金融、投資中介、股權投資、境外上市等旗號,借助互聯網眾籌、理財產品等“金融噱頭”,大肆從事金融犯罪活動。初步統計,從2014年開始,互聯網金融平臺危機四伏,杭州“國臨創投”、深圳“中貸信創”、上海“鋒逸信投”等互聯網金融平臺紛紛倒閉,老板大多潛逃國外,涉及大量客戶資金血本無歸,引發了數十起群體性事件。2015年問題平臺更是突顯,金融領域互聯網案件占全國互聯網案件的61%,每年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億元。國內有3464家被監測的P2P借貸平臺,正常運營的僅有1876家,問題平臺約占46%,涉及投資者人數高達15.7萬人,涉及貸款余額為82.7億元。其中“e租寶”的700多億,近300萬人受騙上當,毫無懸念問鼎2015年國內最高“互聯網金融犯罪金額獎”。
顯然,互聯網金融平臺已非世外桃源。
筆者認為,“互聯網+金融”雖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工具,但不能簡單改寫金融原有規律。近三年,倒掉了很多新創P2P企業,為什么呢? 筆者簡單分析了一下,在這些互聯網公司中,可以說絕大部分沒有金融從業經驗,他們并不真正了解金融本質,甚至對市場沒有敬畏之感,以為憑借在課堂里學的一點東西,就可以改寫固有經濟規律;以為憑借互聯網的電子聯通,就可以顛覆現有金融秩序;以為憑借虛擬的項目組合,就可以創造出一套全新的商業模式了。
其實不然。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業務的有效補充,只是側重發揮普惠金融的功能,網絡貸款行業更是應該恪守法律,遵循依法、誠信、公平原則,為投資者提供優良、放心和安全的金融服務。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它們其實并不是金融機構,不完全懂得金融風險。悄悄地溜進金融領域,利用百姓對金融行業的信任,騙取了千萬不義之財;有一些互聯網創客,也并不是金融從業者,并非真正明白金融本質,嘴里高喊“創新”口號,蒙騙善良百姓,手上肆無忌憚地干著“顛覆”百年金融秩序的勾當。
要知道,“互聯網+金融”并不是一個新的業態,互聯網金融也不是可以被IT工程師簡單創造出來的新行業。從本質上說,它依然是金融行業,傳統的金融定律和經濟法在互聯網金融中不可能全部失效,不過是用新的電腦技術或統計學原理來提高傳統金融的效率。
因此,不要以為大數據就不是統計學,不要以為英特爾就不能叫云計算,不要以為用一塊塑料鍵盤就可以顛覆百年金融的鐵律金規。互聯網金融并非世外桃源,如若缺乏對市場的了解、對金融規律的洞察就貿然進入,那將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顧雷)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犯罪 P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