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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能不能“甘蔗兩頭甜”
最低工資的制度本身、逐年增長的機制是有著明確法律安排的,但是增多少、怎么增,要實事求是地根據經濟大環境、企業小環境來調整。
日前,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從稅費負擔、融資成本、人工成本等8個方面提出了降低企業負擔的舉措。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最低工資制度的“柔化”,也即“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權益。這意味著,未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平衡各方的利益關切。
應當承認,適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僅是政府的主動作為,也是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負擔持續較重的客觀反映。數據表明,今年以來各地這一標準的調整速度明顯放緩,幅度也有所下降。對此,有一些觀點認為,最低工資調整既要考慮企業負擔,也不能偏離工人增收的目標。那么,能不能做到“甘蔗兩頭甜”、實現和諧勞資關系,尤為緊迫。
追本溯源,最低工資制度的設立與“雙休日”“小長假”的設立,道理頗為相似,都體現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相對資本與技術等“強勢要素”,勞動者、特別是底層的勞動者長期處于相對弱勢地位,他們的工資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必將被不斷壓低或變相壓低。因此,維護最底層群體的最基本利益,永遠是第一“價值位階”,也是最低工資制度的生命力所在。
然而,凡事總有另一面,在企業銷售日漸窘迫、成本居高不下的狀況下,最低工資的實現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一味施加壓力,不少民營企業可能選擇裁員或者干脆破產、跑路了事,實際上也一定會有各種各樣繞開、回避最低工資的“土辦法”,這事實上更不利于最低工資的實現,不利于勞動者增收的持續性。所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不妨靈活處理最低工資的“增值”。
這么說,不等于最低工資不要了,也不等于執法的寬嚴標準發生了變化,改變的其實只是新增部分,不像往年漲得那么多了。從國際經驗來看,最低工資的制度本身、逐年增長的機制是有著明確法律安排的,但是增多少、怎么增,還是要實事求是地根據經濟大環境、企業小環境來調整,給予各地相機處理的權限也較為可觀。在這方面,未來的宏觀調控應繼續借鑒。
工人的工資,是全社會消費的“主函數”,進一步構成企業的中長期收益;企業的利潤,是擴大再生產、促進大家持續增收的基礎,構成國家稅賦、金融信貸以及轉移支付的紅利。兩個方面都不能偏頗,兩個領域“互為表里”,一個都不能少,應當統一于市場經濟法治化調控的大框架中。頂層設計已經付梓,下一步就看各地如何“打基礎、利長遠”,把好事辦好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最低工資 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