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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組等多方“點名”國資委:國企改革緩慢
資料圖:肖亞慶。 中新社記者 韓海丹 攝
文章導讀: 近日最高決策層的表態,讓國企改革再次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作為此輪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國資國企改革因牽涉甚廣,成為改革中的難點和“硬骨頭”。從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后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曹煦 ︱ 北京報道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周刊》2016年第28期)
近日最高決策層的表態,讓國企改革再次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作為此輪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國資國企改革因牽涉甚廣,成為改革中的難點和“硬骨頭”。從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后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到2015年“1+N”總體實施方案陸續出臺,從2014年國資委推出第一批“四項改革”試點到2016年即將推出第二批“十項改革”試點,國企改革艱難地向前推進。盡管期間也有多家央企實施了戰略重組,各省市也大多出臺了國企改革實施意見,但從實際效果來看,似乎遠未達到中央要求和社會期待。
總書記為國企改革“撐腰壯膽”
7月4日,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須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活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牢記搞好國有企業、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重大責任,加強對國有企業改革的組織領導,盡快在國有企業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成效。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國企改革作出重要指示。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全國人大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深化國企改革是大文章,國有企業不僅不能削弱,而且還要加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企業加強是在深化改革中通過自我完善,在鳳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殘守缺、不思進取、不思改革,確實要擔當社會責任樹立良好形象,在推動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
2014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深改組第四次會議上明確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
2015年6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組第十三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要堅持黨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得到體現和加強。會議指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機制制度創新,強化國有企業內部監督、出資人監督和審計、紀檢巡視監督以及社會監督,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督體系。
2015年7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長春召開部分省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時表示,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企業治理模式和經營機制,真正確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市場競爭力、發展引領力。在吉林東北工業集團長春一東離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有企業是推進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堅持國有企業在國家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動搖,堅持把國有企業搞好、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不動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2016年5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組第二十四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要加快國有企業、財稅金融、價格體制、農業農村、對外開放、社會保障、生態文明等領域基礎性改革,關鍵性改革舉措要抓緊推出。
2016年7月4日,全國國有企業座談會召開。習近平再次對國企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須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活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編輯:曾珂
關鍵詞:國企改革 改革 國有企業 中央巡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