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哪些落馬官員“對抗組織審查”?都有哪些花樣?

2016年07月12日 08:31 | 作者:徐豪 |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分享到: 

如何認定“對抗組織審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二)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員的;(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的;(五)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那么,在執行中對此類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應如何把握?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指出了四個方面問題。

第一,關于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定性問題。新舊條例有個演變過程,如果被審查人的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行為全部發生在2016年1月1日前,可作為從重或加重處分的情節認定;如果其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發生或延續至2016年1月1日后,對該行為應單獨認定為違反政治紀律行為,與其他違紀行為合并處理。

第二,關于如何把握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時間節點。對抗組織審查行為,既可以發生在組織決定審查后,也可以發生在違紀行為實施后、組織決定審查前。比如被審查人在收受他人錢款后,為防備日后可能被組織查處,與送錢人簽訂了虛假的借款協議,這種行為也屬于對抗組織審查。

第三,關于干擾巡視工作能否認定為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問題。該行為的根本目的是為防止組織發現其違紀問題,逃避組織查處,因此在本質上也屬對抗組織審查行為,應依據條例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行為人相應黨紀處分。

第四,關于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和黨員正常行使申辯、申訴權利的區別問題。被審查人在接受組織審查時,對違紀事實、行為性質等提出的合理辯解,不屬于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組織應該認真聽取;如果由于存在思想顧慮或畏懼心理,談話初期避重就輕、拒不交代,但經思想教育后能夠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如實交代問題的,也不宜認定為對抗組織審查行為。

編輯:楊嵐

關鍵詞:組織 審查 官員

更多

更多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三上悠亚在线精品二区 | 尹人香蕉久久99天天拍国产 | 五月天综合网亚洲综合天堂网 | 欧美一区二区狠狠 | 亚洲中文字字幕在线乱码 | 在线观看免费不打码 |